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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等地改善蔬菜经营管理 蔬菜销价稳定在去年同期水平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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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03
第1版()
专栏:

北京、上海等地改善蔬菜经营管理
蔬菜销价稳定在去年同期水平上
据新华社北京十一月二日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适当提高八种主要副食品销售价格的通知精神,北京市、上海市和安徽、浙江、江苏、山东、青海等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决定蔬菜价格不作变动。
今年前九个月,北京市蔬菜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有所提高,群众意见很多。北京市革委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决定今年冬天大白菜的零售价和贮存价维持去年同期水平,明年蔬菜销售价稳定在今年平均价格水平上。目前北京市一级大白菜每斤零售价二分九厘,一次购买三十斤以上每斤二分五厘,与去年同期完全相同。
今年以来,西宁市蔬菜生产连续遭灾,市场供应偏紧,加上物价管理和经营上存在一些问题,菜价一直较高。青海省和西宁市有关部门决定,从十月份秋菜上市起,蔬菜收购价格要基本稳定在去年同期规定的价格水平上。
安徽省革委会向全省各级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大力抓好蔬菜生产,保证市场供应,保持蔬菜价格的稳定,严禁随意提高蔬菜销售价格。省里规定的全年蔬菜价格水平,各地不得任意突破。
浙江省决定全省蔬菜价格不变动,是根据浙江省蔬菜生产情况决定的。只要继续改善购销工作,调剂好旺淡余缺,增加花色品种,提高质量,减少损失,在不提高蔬菜价格的情况下,菜农收入也不减少,商业部门经营亏损也不扩大。
山东省有关部门分析了本省的具体情况,认为全省蔬菜生产大有潜力可挖,只要进一步改善蔬菜经营管理,蔬菜价格就能稳定,所以决定全省蔬菜销售价格不变。
中共江苏省委、省革委会决定不提蔬菜销价后,南京市蔬菜经营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检查纠正少数单位变相涨价的现象,使蔬菜价格稳定,市场供应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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