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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继续落实生产队自主权——黄陂县蔡店公社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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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06
第2版()
专栏:

还要继续落实生产队自主权
——黄陂县蔡店公社纪实
去年,湖北黄陂县蔡店公社遭到特大旱灾,粮食减产七百多万斤。这对于一个年产粮食三千七八百万斤的山区公社,无疑是十分重大的损失。当时,有的领导干部说:“蔡店需要三年才能恢复过来。”但是,形势发展出乎预料的好。由于去年冬播粮食作物面积扩大一千三百亩,今年夏粮总产量达到六百五十万斤,比上一年增产两百万斤;今年早稻种植面积虽比去年减少一千五百亩,但总产量却增加三十二万斤,达一千四百九十五万斤;中稻面积扩大一千四百亩,总产量三百八十六万斤,比去年增产一百五十八万斤。这些都是已经到手的粮食,还有两万五千八百亩晚稻和一千三百六十亩秋杂粮,预计可收获一千四五百万斤粮食。公社干部意味深长地说:总产突破四千万斤的口号,大喊大叫了六年,没有实现,看样子今年有可能突破这个指标。此外,棉花、油料的生产形势都很好,养猪业也有所发展。
蔡店公社取得这么大的成绩靠什么?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生产队有了一些自主权。从上面介绍的种植情况可以看出,各种作物的种植计划,都有一定幅度的调整。比如,大小麦播种面积扩大了,麦稻一年两熟面积相应增加;早稻种植面积缩小了,早晚稻连作面积相应缩小;杂粮和芝麻、绿豆等作物的种植面积都有所扩大。结果证明,这样做,粮、棉、油都获得丰收。有的社员说:如果不是给我们一点自主权,种植计划就不可能这样安排。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过后,公社干部作风有了转变,比较尊重我们的意见。
但是,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东方红大队和解放大队的一些干部和社员,在谈到自主权的时候说:因地制宜种植的权利比过去多一些,决定增产措施的权利,如增施肥料、施用农药、修建小型水利设施等也得到尊重了。但是,在耕作制度的改革上,却又不尊重我们的意见。其次,生产队决定经营管理方法的权利只是部分受到尊重。平调生产队劳动力的事还不断发生。另外,生产队分配自己的产品和现金的自主权,也有待继续解决。
对发展农业生产有促进作用的生产队自主权,为什么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蔡店公社的一些干部和社员认为,问题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主要原因是,有些领导干部习惯于靠行政命令办事,对生产队的自主权的问题没有足够重视,甚至一提到加强领导,就是催种催收,搞“一刀切”。
新华社记者 胡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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