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不能因经营管理不当增加人民负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07
第1版()
专栏:

不能因经营管理不当增加人民负担
编者按:这篇来信反映的情况值得注意。有些商品虽然比规定的价格只提高一、二分钱,但它关系着维护国家物价政策的严肃性,关系着八种副食品销售价格提高以后,保持市场稳定这件大事,决不能掉以轻心。我们要取信于民,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规定,组织各方面力量,认真进行一次物价大检查。对于那些不按规定随便提价,或者变相提价的,那怕只有半分钱、一分钱,也要切实加以纠正。这种检查,应该是十分认真的,绝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编辑同志:
南京市从十一月一日开始,将油条、烧饼、豆浆的销价提高了,油条每根二分五提到三分,烧饼每块三分五提到四分,豆浆每碗二分提到三分。看了国家物价总局、劳动总局负责人就提高八种主要副食品销售价格和对职工实行补贴并调整工资问题对新华社、人民日报记者发表谈话后,觉得南京市这种做法不符合国家的规定。为此,我打电话询问南京市二商局、南京市物价委员会。南京市物价委员会的一位同志接电话答复如下:
问:为什么南京市的油条、烧饼、豆浆销价提高了?
答:饮食行业经营有亏损,盈利支付不了,退休工人较多,都要吃饭,没有办法。
问:今天,《人民日报》上刊登国家物价总局、劳动总局负责人的谈话,明确规定饮食业,用粮食和素油做的食品,如米饭、馒头、油条、烧饼等,都不提价,你们看了没有,为什么不按中央的精神办事?
答:我们按中央文件办事,不能按人民日报办,要以文件为准。
很明显,南京市将油条、烧饼、豆浆提价的做法,主要是弥补行业的经营管理不当。我已向有关单位反映这件事,但都解决不了。
经营管理不当是否可以增加人民负担?人民日报刊登的国家物价总局、劳动总局负责人的谈话和中央文件精神是否一致,算不算数?在我的询问下,他哑口无言,但最后仍然说:以中央文件为准。
南京市许多群众,也纷纷去信或电话询问此事。 江苏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祝长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