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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记分也不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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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08
第2版()
专栏:

定额记分也不错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邓宇光
从今年开始,报纸、电台一直在宣传“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计酬”的责任制,说它体现了按劳分配政策,便于克服平均主义,有提高社员责任心和积极性等等优点。这当然是可以肯定的。但是,相比起来,农村中更为普遍实行的定额记分这种责任制(俗称定额管理),就宣传得不够,肯定得也不足,似乎包工到组大大优于定额记分。对此,我有些不同意见。
“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计酬”同定额记分这两种责任制,不同的是在计酬形式上,前者是由基本核算单位和作业组之间联系产量订合同,搞计酬,定奖惩;后者由核算单位按社员个人的劳动情况记分,按统一的产量计酬。就其本质讲,两者都是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付给报酬,都能有效地纠正平均主义,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因此,过多地宣传和肯定前者,而忽视后者,甚至一味讲包工到组“更能发挥社员的积极性”,“更能使社员关心生产”,就有点欠妥了。其实细分析一下,这两种责任制都具备上述优点,决不能简单地认为不分作业组,不联系产量计酬,社员劳动工效就低,就不关心集体生产。这是不符合实际的。
平心而论,定额记分并不是一项完美无缺的劳动管理制度,它有着一些不易克服的缺点。比如很难制定比较完善的定额,特别是如何保证劳动质量,更是多年来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但是,定额记分这项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正在逐渐完善起来。事实说明,在不少地区,定额记分是更适合现阶段的经营规模、生产队干部的管理经验和社员的思想水平的。它的一些缺点的产生,不在这项制度本身,而在极左路线带来的各种消极因素还没有肃清,需要加强领导,逐步改进。
同样,现阶段实行“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计酬”,也有着一些不易克服的缺点:第一,有这样的情况,同一生产队几个作业组产量的多少与付出劳动的多少,不一定成正比,有时甚至会成反比,遇到这种情况,即使联系产量,也无法合理计酬,更多的情况是产量不准,因而计酬、奖惩,都不得不马马虎虎。第二,联系产量计酬制必须在“五统一”的基础上搞好“五定”,且不说“五统一”如何难于掌握,就我所看到过的几种“五定”合同来说,要执行这类条款众多的合同,一般基层干部就很难办到。说得直率一点,合同的有些条条是根本无法执行的。第三,现在的基本核算单位,即大多数生产队的规模,恐怕还是三五十户的居多,除去务工的,以及八大员等,一般就很难再分为三个作业组,作业组太小、太少,也就失去了分组作业的意义。所以,我认为现阶段的生产队,普遍可以实行定额记分,而实行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计酬的责任制,则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对于探讨怎样加强定额管理这个问题,我想是不是可以既提倡“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计酬”这种形式,也要多讲定额管理其他两种形式,尤其是定额记分这种正在大量实行的责任制。实事求是地把各种责任制的优缺点都摆出来,比较一下,鉴别一下,总结经验,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就能将定额管理制度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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