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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研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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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09
第3版()
专栏:

要研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
田方 黄振奇 朱元珍 范茂发
粉碎“四人帮”后,在党中央领导下,通过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许多同志逐步认识了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重要性,并先后组织了对按劳分配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等有关问题的讨论会。但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至今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斯大林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主要特点和要求,可以大致表述如下: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处于主导地位的规律。我们在总结过去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明确今后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时,必须十分重视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研究。
全国解放以来,有相当长一段时期,在我们的经济建设中,生产和消费的关系没有处理好,片面强调生产对消费的决定作用,不重视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出现了为生产而生产的倾向,因而人民生活水平不能相应地提高。这是违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的。主要表现有:
第一,积累率过高,限制了人民的消费水平。二十多年来,在高速度、高积累的思想指导下,没有坚持从保证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出发,去处理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据统计,积累率
“一五”时期为百分之二十四点二,“二五”时期为百分之三十点八,“四五”时期为百分之三十三,一九七八年上升到百分之三十六。积累率上升,是片面追求速度,使得积累额增长快、消费额增长慢的结果。一九五八年以来,按人口平均的国民收入虽然增长较多,而职工的平均工资却增长很少;职工福利费总额的增长速度也低,平均每一职工的福利费降低不少;农民收入的增长也很缓慢。这种积累率过高的情况,破坏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造成整个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影响了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第二,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削弱了农业和轻工业。在处理农轻重的关系上,有些同志片面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理论,过分强调“以钢为纲”,把钢铁生产作为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农轻重之间的比例失调。据统计,一九五八年至一九七八年,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的速度,由“一五”时期的百分之四点五下降为百分之二点九。一九五八年以来,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投资比重,也由“一五”时期的一比八压低为一比十以上,有时达到一比十四点一。最近三年,轻工业的投资比重虽有增长,但轻重工业的比例失调仍然严重。由于国民经济结构不合理,农业、轻工业发展缓慢,部分农产品不得不依赖进口,市场供应的主要轻工产品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
第三,片面追求产值产量,忽视品种质量。二十多年来,我们在考核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状况时,主要看它的产值增长情况。所谓速度问题,实际上被看成是产值增长快慢的问题。在企业之间比较时,虽有八项经济技术指标,但计划完成的好坏最终取决于产值。这种状况造成从上至下普遍为完成和超额完成产值而奋斗,而不问品种质量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结果产需脱节。一方面,社会迫切需要的东西生产不出来,满足不了;另一方面,大量的商品、物资的积压和浪费现象十分严重。
第四,用于国家需要的费用过多,对提高劳动者个人的生活水平注意不够。
以往的经验教训表明,要讲比例失调,最大的失调是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失调,也就是积累和消费的失调。要讲违背经济规律,首先是违背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斯大林在批评雅罗申柯时曾指出:“跟满足社会需要脱节的生产是会衰退和灭亡的。”在“四人帮”横行时期,这种失调达到了顶点,把国民经济推到了崩溃的边缘。这个教训要很好地吸取。今天在调整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时,我们应该根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正确处理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关系,把发展国民经济的速度和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很好地结合起来。
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中,所以没有能很好地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办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对这个经济规律的研究和讨论不够。建国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学界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讨论,主要有两次。
一九五五年前后,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在我国过渡时期的作用问题,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讨论。一九五二年,斯大林发表了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在总结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三十多年的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基本经济规律。这是斯大林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发表,掀起了我国经济工作者和经济理论工作者学习和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热潮。这次讨论,大家都是本着学习斯大林有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论述,用来解释中国在过渡时期的现实经济问题而进行的,对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论述本身,并没有提出什么不同意见。
在六十年代初期,我国经济学界开展了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第二次大的讨论。在讨论中,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内容,以及如何表述,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意见。主要是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内容,应不应包括社会生产目的?第二,能不能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表述为“发展生产,满足需要”?第三,调整上层建筑问题,是不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内容的组成部分?这次讨论,对理解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理论有所深入,但对那个客观存在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本身的认识,几乎没有什么进展。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没有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没有深入分析我们在运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虽然付出了高昂的学费,却没有学到更多的东西,致使后来不断重犯过去的错误。这是很值得引以为戒的。
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他们把政治和经济截然对立起来,只准讲他们所谓的政治挂帅,不准讲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那时,对任何经济规律都不可能有认真的研究,很少有人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更谈不到研究和宣传了。粉碎“四人帮”以后,有些同志著文宣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从已发表的文章和著作看,不仅数量不多,而且内容上多属于通俗的宣传解释,结合经济实际深入研究的很少。
上述情况表明,三十年来,我们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研究是很不够的。当前,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切实加强对这个规律的研究和讨论。
自从斯大林提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以来,少数同志不同意社会主义社会有一个基本经济规律,但是多数同志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有一个基本经济规律,它包括生产的目的和达到目的的手段,它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的作用。但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究竟应当怎样表述,生产的目的和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应包括哪些具体内容,以及这个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等问题,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需要我们从总结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入手,进一步研究和讨论。
为什么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决定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一切主要过程,因而是决定社会主义生产的本质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同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价值规律、按劳分配规律等是什么样的关系?也需要弄清楚。
在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办事方面,有哪些经验教训?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为什么长期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为什么长期没有按这个规律办事,甚至违背它的要求?三十年来国民经济两度大的起伏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作用有什么关系?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办事?安排国民经济计划时,发展速度和人民的生活需要如何结合?怎样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出发,调整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时,如何贯彻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认真地加以研究。
总之,我们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地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进行深入的研究,提高认识和掌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自觉性,使得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搞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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