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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司法机关严肃审理熊氏兄弟结伙流氓犯罪案件 杭州市委决定以这个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干群和青少年中深入进行法制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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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09
第4版()
专栏:

杭州司法机关严肃审理熊氏兄弟结伙流氓犯罪案件
杭州市委决定以这个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干群和青少年中深入进行法制教育
新华社杭州十一月八日电 杭州市司法机关正在严肃审理一起结伙进行流氓犯罪活动的重大案件。中共杭州市委决定以这个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深入地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首犯熊北平、熊紫平是一对孪生兄弟,今年二十七岁。他们除自己个别作案外,从一九七四年五月至一九七八年八月,纠集马少华、钱永敏、王斌、田杭生、张勇、丛众、俞新强、张纪平等犯罪分子,强奸、轮奸、奸污、猥亵女青年一百零六人。受害者有女知识青年、青年女工、女学生等。这伙罪犯还犯有私设公堂、敲诈勒索、欺压群众等罪行。
熊北平、熊紫平依仗父亲担任过领导职务的权势,利用独院住宅,以极其凶残恶劣的手段,与同伙进行各种犯罪活动。他们经常三三两两地出没在杭州清波公园、南山路等地,劫持、勾引妇女到熊家,持刀威逼,强奸、轮奸。熊北平、熊紫平还经常以“谈恋爱”、“介绍工作”、“看电视”、
“举办音乐会”为诱饵,达到其强奸、侮辱妇女的罪恶目的。
这伙罪犯在强奸、猥亵女青年之余,还私设公堂,欺凌敲诈群众。一九七七年九月的一天早晨,萧山县长河公社江三大队女社员来莲凤、来金凤在清波公园拾树叶积肥,误入熊家。熊紫平就诬指她俩是小偷,并将来莲凤抓进房中,强令她跪在水泥地上,对她进行“审讯”,将她殴打致伤。来莲凤回家后治伤花去一百多元,四个月不能参加劳动,至今仍不能干重活。同年十一月,杭州重型机械厂一个青年工人到熊家学拳击时,熊北平诬指这个工人偷了他的手表,并指使同伙冒充公安人员前来逼供。这个青工被逼无奈,只得卖掉准备结婚的一套全新家具,又借来一百五十元钱,凑足三百七十七元买了一块进口手表,“赔”给了熊北平。
对于熊北平、熊紫平一伙的罪恶行径,群众早就义愤填膺,骂这伙无耻之徒是当今的“花花太岁”。很多出身于革命干部家庭的青年把他们斥之为干部子弟的败类。人们说:“清波桥头两只‘熊’,比《王老虎抢亲》里的王老虎还要凶!”
杭州市公安局在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于去年十月彻底查获了这伙为祸四年的犯罪分子。广大群众一致要求司法机关对这伙罪犯进行严厉制裁。他们说,这伙罪犯的兽行骇人听闻,令人发指,不依法严惩,就不能平民愤,不能提高道德水平,人民群众就不得安宁。
这伙犯罪分子中,年龄最大的二十七岁,最小的二十岁。他们受林彪、“四人帮”毒害很深,一贯表现不好,熊北平、熊紫平二犯尤其如此。这对孪生兄弟,自幼娇生惯养,为所欲为。在学校念书时,他们就经常打骂同学和老师,还时有扒窃行为。后来兄弟俩参了军,仍然恶性不改,不服从部队纪律,时常打骂别的战士。熊北平在部队服役期间就曾奸污了一名女战士。熊母明知其子作恶多端,却听之任之,有时甚至有意袒护。这样,兄弟两人有恃无恐,犯罪行为愈演愈烈,直至被捕后气焰仍极为嚣张,不仅拒不交待罪行,还嘲弄谩骂办案人员。
鉴于熊北平、熊紫平一伙走上犯罪道路的严重教训,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曾经发过通报;中共杭州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团组织,把这个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把正在开展的法制宣传推向深入,发动群众维护社会秩序,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流氓犯罪活动,在全市造成一个人人关心青少年的教育成长,人人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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