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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制线织带公司坚持按劳分配和市场调节 改革管理体制 合理的事要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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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10
第1版()
专栏:

上海市制线织带公司坚持按劳分配和市场调节
改革管理体制 合理的事要合法
据新华社上海十一月八日电 新华社记者吴复民报道:上海市制线织带公司党委在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以后,实事求是改革管理制度,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让合理的事情都合法,结果把全公司的生产搞活了。
线带公司所属厂子不多,但在生产、流通和分配领域里,“合理不合法”的怪事却不少。许多利国利民、合情合理的好事,却因为不合“法”而行不通,一些合“法”的事情又极不合理。例如,上海线带机械厂塑木车间,每年要用一百四十多立方米檀木、枣木和进口红木生产梭子和梭箱,供应全国十九个省市的有关单位。这些贵重木材加工后剩余的边角余料,过去一直当劈柴烧掉,这样做是完全合“法”的。前不久,厂部采纳工人建议,利用厂休日加班劳动,把积存的边角余料拼制成二千多只梭箱上的中横木,每只价值八角钱。这样,工厂可净得利润一千八百多元,厂里希望从这笔利润中提取百分之九,作为给工人额外劳动的报酬。但是,这却不合现行财务制度的“法”,没有被批准。因为按制度规定,废木料既然做成了产品出售,利润就应当全部上交。
象这类鼓励人们心安理得地把有用之物化为灰烬的“法”,不胜枚举。
公司党委分析了为什么有些同志至今还抱住不合理的“法”不放?一方面是受现行体制的束缚,另一方面受极左思想的毒害,思想僵化或半僵化,把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和市场调节,误当作资本主义。
为了使合理的事情能够合法地通行,公司党委经过调查研究,并经上级领导批准和有关方面的同意之后,先后在九月底和十月底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
——根据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国家多得、个人少得的原则,凡是工人在业余时间利用废物给国家创造的财富,允许提取一小部分利润作为工人额外劳动的报酬。
——凡是完成国家计划以外的超额产品、商业部门不收购的新产品、积压产品,允许自行销售,直接供应市场。
——凡是供不应求的产品,确实需要通过工人加班来完成增产任务的,可以发放计件工资,鼓励工人多劳多得。
——工厂的生产能力有富余时,可以承接协作任务和来料加工,以增加企业收益。
——工厂生产的新产品,在试销期间因成本高、利润过低或有亏损的,在征得有关方面的同意后,可以申请减税或免税,对新产品问世实行保护政策。
——工厂有权将基本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和公司下拨的生产发展基金合在一起使用,改变“打醋的钱不能买酱油”的不合理状况,以利于现有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
——本行业内厂与厂之间,物资可以互相自行调剂。
线带公司的这些规定,使全行业思路大开,门路大开,财路大开,生产就这样搞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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