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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施农药 趋利而避害 西南农学院植物保护系教授、昆虫学家蒋书楠希望改进治虫工作,减少环境污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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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11
第2版()
专栏:

科学施农药 趋利而避害
西南农学院植物保护系教授、昆虫学家蒋书楠希望改进治虫工作,减少环境污染
据新华社成都电 西南农学院植物保护系教授、昆虫学家蒋书楠最近对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希望各地改进治虫工作,合理施用农药,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减少环境污染。
蒋书楠教授说,我国农药的产量和施用量总的来说是偏少的,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目前种类不多,数量也少。但是,城市附近、交通沿线等人口稠密地带,蔬菜、果树、棉花等作物的农药施用量已经过多。这对于防治农作物的病虫害不但没有好处,而且还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造成了对水、肥、空气的污染。
长期以来,治虫工作中流行一些口号:“见虫就治”,“治早、治小、治了”,“治虫不见虫,七天打次药”,“把害虫彻底消灭干净”,等等。蒋书楠教授认为,这些口号都是欠妥当的。治虫工作的要求应该是:尽量控制有害昆虫,尽量保护有益天敌,争取农作物优质高产;同时要减少污染,使农作物不产生药害,使害虫不产生抗药性;还要讲究经济合算。
不要“见虫就治”,而要善于掌握防治标准和时机。世界上已知的一百多万种昆虫中,真正对人类有害的不到百分之一。即使是害虫,也要在一定时间达到一定数量才形成危害,因为植物有一定耐力,在耐力范围以内的虫害不会造成损失,不一定需要打药防治。害虫为害,与它的发生期和农作物的生育期的配合很有关系。例如:马铃薯在块茎形成阶段,发生二十八星瓢虫等食叶害虫,只要叶面损失不超过一半,对马铃薯产量并无明显影响,可能对块茎的发育还有些好处。
施用农药“宁多勿少”、“打保险药”是错误的。治蚜虫,本来只要二千分之一的乐果溶液就行了,现在许多地方兑成八百分之一甚至五百分之一,太浓了。过多地施用农药并不增加防治效果,却造成污染,而且促使害虫产生抗药性,不得不越施越多。
不要以为治虫“早治”就好。过早施用农药并不能控制害虫盛发期的到来,非徒无益,甚至有害。例如,豌豆蚜虫是从豌豆叶尖吃起头的,即使豌豆尖上长满了蚜虫也不必忙着打药,它会减少豌豆的徒长枝叶,促进结荚。应该等到蚜虫蔓延到豆荚上时,才施农药将其杀死。
“把害虫彻底消灭干净”既不可能,也不必要。我们的任务是将害虫控制在农作物容许、经济上合算的范围以内,真要彻底消灭了某一种害虫,会破坏生物平衡,引起意想不到的恶果。比如,稻苞虫是水稻的一种害虫,又是多种寄生蜂的寄主,而这些寄生蜂是水稻螟虫的天敌。如果把田里稻苞虫消灭干净,许多寄生蜂也就死了,螟虫便会大量孳生。正确的方法应该是留下一点稻苞虫。这样作,水稻损失很小,得益颇大。除草也是一样,有些杂草的花是寄生蜂的主要蜜原,除尽了这些杂草,寄生蜂的生存会受到威胁,害虫反而猖獗。因此,田边地角的杂草只要不妨碍农作物生长,就不要全部除掉。
蒋书楠教授说,总之,施用农药治虫要讲究科学,适时,适量,恰到好处;全面考虑,趋利而避害,和其他工作一样,不能简单地“一刀切”。(附图片)
新疆生物土壤沙漠研究所的科学工作者刘名廷(前)和黄丕振,同其他人员共同发现和种植了上百种沙生植物,为改造沙漠做出了贡献。
新华社记者 程至善摄
山东省日照县华山大队,驯养灰喜鹊防治松林害虫,效果显著。一只灰喜鹊每年可吃掉松毛虫一万五千余条,可保护一亩山林。
李敬堂摄(新华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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