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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出 《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 强调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可靠和及时上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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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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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务院发出
《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
强调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可靠和及时上报
新华社北京十一月十一日电 为了使我国的统计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国务院最近发出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
决定说,社会主义统计是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对国民经济实行科学管理和检查监督的重要手段。粉碎“四人帮”以后,经过初步整顿,统计工作虽然有所恢复和加强,但是,现有统计力量仍然十分薄弱,还存在着某些重要统计数字不实、报送不及时和分析研究工作开展不够等问题。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进和提高统计工作。
决定强调,在统计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可靠和及时上报。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填报统计数字,不准虚报、瞒报,不准迟报、不报。统计数字是否准确,由本单位统计负责人负责。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必须保障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对统计部门的数字有不同意见,可以通知统计部门复查,或者同时上报,但不要随意修改统计数字,或者影响统计数字的及时上报。
决定指出,对坚持实事求是、敢于同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的统计人员,要给予表扬、奖励。对虚报、瞒报统计数字的人员,应分别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对阻碍统计人员履行职责,或者进行打击报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决定还要求各级统计部门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要求,定期反映和检查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要经常派人到有关地方、部门、单位检查统计数字的真实性,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给予协助,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推诿或拒绝检查。
决定指出,必须建立起一个强有力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负责领导全国的统计工作,并统一制订全国性的统计任务、制度、方法。各地方统计部门是当地革命委员会(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负责领导本地区的统计工作,在保证完成国家统计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完成本地区领导机关安排的统计任务。要健全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力量,县以上各级统计部门的编制,原则上恢复到一九六五年的实有人数,并注意充实一些新生力量。要加强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班子。统计干部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要轻易调动。要保证统计人员有六分之五的时间从事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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