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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与史骥同志商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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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14
第4版()
专栏:开展一场关于农业思想的讨论

生态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与史骥同志商榷
祁阳县文富市公社党委副书记 汪先栋
九月九日《人民日报》上刊登了新疆农垦总局史骥同志关于自然生态平衡问题与侯学煜同志商榷的文章。史骥同志把侯学煜同志提出的“根据生态规律发展生产”的观点说成是“在自然界面前是无能为力,无所作为”的“自然主义”,是“老祖宗的老办法”,而主张以“发展的观点来处理生态平衡”。至于怎样以发展的观点处理生态平衡,他却没有讲。因此,我认为史骥同志的文章不能令人信服。
我们公社一个大队前年大搞平整土地会战,将几个约有二、三亩水面的大小山塘填平成田。当时许多同志认为,这是符合发展生产的观点的,如果照史骥同志的说法,叫做“以发展的观点来处理生态平衡”吧。但结果呢,适得其反。过去,有山塘贮水和渠水配套,能抗御一般性的旱灾,现在没有山塘贮水,单靠从十多里外的水库引水灌溉,流量有限,出现一般性的旱情就抗御不了,部分早稻干死,部分晚稻种植计划破产,渔业生产也受到影响,其损失比赚得的“帮忙田”大得多。不得已,这个大队决定今冬明春重新把部分被填了的山塘恢复过来。由此可见,离开生态平衡规律谈发展农业生产,只能陷进盲目的蛮干,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于根据生态规律发展生产这一正确观点,许多人还缺乏理解,他们往往迷信极左,自我陶醉,以为“老祖宗的老办法”一概要不得,否则就是“无能为力,无所作为”。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古以来的“靠水吃水,靠山吃山”这句名言就得要改,农、林、牧、副、渔也可以不要了,因为老祖宗早搞过了。
总之,我们不能“以发展的观点来处理生态平衡”,而应根据生态平衡规律发展生产——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结论,也是我们应当记取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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