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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群众配合政法机关搞好社会治安 南宁奖励维护治安有功单位和个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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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27
第4版()
专栏:

发动群众配合政法机关搞好社会治安
南宁奖励维护治安有功单位和个人
新华社南宁十一月二十六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革命委员会最近表扬奖励了一批维护社会治安的先进集体和积极分子。
今年五月以来,南宁市相继开展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在这个基础上,发动群众配合专政机关,对社会治安进行了整顿,涌现出了大批积极分子。十一月二十二日,南宁市革命委员会召开全市治安积极分子发奖大会,给十五个先进集体和八十一名积极分子分别发了奖旗、奖状和奖金,对他们的事迹进行了表彰。
市公共交通公司司机郭炳生,不畏强暴,见义勇为。今年八月十二日,几个形迹可疑的人在十四路公共汽车站窜来窜去。当一个扒手刚从一个乘客裤袋里扒出一个钱包时,就被郭炳生当场抓住。突然,一个坏家伙举拳袭来,郭炳生的右眼角被打出了血。但他毫不畏怯,奋力搏斗,在乘客的配合下,终于把行窃的扒手扭送公安机关。郭炳生心怀四化建设大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不断做出成绩。这次大会给他发了奖状和奖金。
中共南宁市委第一书记王祝光在大会上讲了话。他指出,由于林彪、“四人帮”多年来推行极左路线,宣扬无政府主义,把社会风气搞坏了。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政法机关是主要力量,但是还必须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从教育、管理防范和打击坏人等各方面,采取措施,互相配合。他提出,对那些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首要分子,对那些行凶杀人、抢劫、盗窃、强奸的各种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从严惩处。他还强调对广大群众继续进行法制教育,特别要把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抓好。要大力表彰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犯罪分子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好人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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