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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在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发挥重要作用 太原五一东路十二年青少年无犯罪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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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27
第4版()
专栏:

居委会在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发挥重要作用
太原五一东路十二年青少年无犯罪现象
新华社太原十一月二十六日电 太原市南城区五一东路居委会热情关怀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街道已经十二年没有发生青少年犯罪现象。
五一东路是太原市一条比较繁华的街道,东临太原火车站,西靠市中心五一广场及全市最大的商场——五一百货大楼。住在这条街上的三百多户居民中,有二百八十多户是双职工住户。青少年占全街道居民的四分之一以上。为了做好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居委会的干部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种有益活动。这个居委会办有幼儿园、学龄前儿童教育站、课外儿童辅导组、街道青年读书班。居委会利用这些阵地,针对青少年接受新思想快、求知欲强、好学上进的特点,开展读书、看电视、看戏、讲故事、赛诗、赛儿歌以及请老干部、老红军、模范人物作报告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培养青少年爱国家、爱劳动、懂礼貌、守纪律、大公无私等良好思想和品质。八号院有个孩子,因为父母都上班,没有更多的时间教育他,他沾染了骂人的坏习气。居委会把这个孩子组织到课外儿童辅导组,教他读《雷锋的故事》等书刊,启发他向雷锋学习。这个孩子懂得了骂人不好,改掉了骂人的习气,还常常主动帮助烈、军属打水扫地,配合大人维护社会治安。有一次,电视里演播了批评一个儿童坐电车不买票的故事,居委会干部就组织孩子们讨论:“这种行为对不对?”孩子们七嘴八舌说:“这是沾公家的便宜”,“这是捣乱社会秩序”。后来四号院的杜银和姚二平两个小朋友在街上拣到二十六元钱,有人叫他们买糖吃,他们说,我们不学电视里那个不买票的孩子,不能沾公家和别人的便宜。他们跑到居委会,如数地把拣到的钱交出来。
这个居委会的干部还经常对青少年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她们在学生放假期间,或者发现青少年当中有什么犯罪苗头的时候,总是把工作做在前头,组织青少年学习有关法律条文,请派出所的同志来讲案例,使青少年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英雄行为,什么是守法。有一次,居委会干部发现一个小偷教唆一个孩子做坏事,她们就配合家长教育孩子,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打击处理了那个教唆犯。
这个居委会的干部在教育青少年的同时,组织青少年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积极安置待业青年就业。学生在放假期间,居委会把学生们组织起来,一边复习功课,一边参加一些劳动。她们组织小学生给烈、军属打煤糕、抬烧土、担水,或者拣废钢铁、到公共场所做好事等;组织中学生到厂矿企业做临时工。她们这个做法已经坚持二十多年了。最近几年,又把这个做法推广到待业青年身上,不让一个青少年闲散在家,溜街走巷,沾染坏习气。今年以来,这个居委会根据安置待业青年的精神,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把待业青年全部安置就业,包括对一些身体有缺陷、不好安排的待业青年也作了妥善的安置。
五一东路居委会认真做青少年教育工作的事迹,受到了太原市有关部门的表扬。这条街附近的几个中学和小学都喜欢招收五一东路的孩子们入学。居委会主任杜兰秀大娘今年被全国妇联命名为“三八红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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