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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刑事犯罪 维护社会治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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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29
第3版()
专栏:

打击刑事犯罪 维护社会治安
编者按:对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坚持正面教育,对少数有违法行为的青年,也要尽可能着眼于教育、挽救、改造。但对其中极少数屡教不改、犯有严重罪行的分子,则必须坚决打击,绳之以法。这里刊登的公安人员和女青年同犯罪分子英勇斗争的事迹,值得表扬。
依法惩办结伙抢劫犯
本报讯 最近,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破获了一个持械抢劫集团。
主犯史永进、宋德利、岳森等人结伙抢劫,扰乱社会秩序,并公然持械拒捕,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个抢劫集团的主犯史永进、宋德利,于九月二日和七日,分别从强劳农场逃出后,纠集了一伙有流氓犯罪行为的青年和学生,手持自制的凶器,从九月十日到二十四日先后在公园和偏僻街巷拦路抢劫七次,抢得手表九块、人民币六十元以及衣服、票证等物。九月二十三日下午,这伙人手持凶器,窜入玉渊潭公园。六点多,他们走到山坡一个僻静地方,发现一对青年男女正坐在坡前谈话,立即围上前去,手持凶器进行威胁,抢走了这两名青年的两块手表。过了一个多小时,他们又窜到河边,看见一对青年男女沿着岸边走过来。几个人又手持凶器迎上前去,抢走了这对男女青年的两块手表和人民币四十元。
西城公安分局接到事主报案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侦破。在群众的积极协助下,公安人员很快掌握了这伙犯罪分子的大量罪证。九月二十五日,当侦察人员前往拘捕时,主犯史永进竟然掏出自制凶器拒捕。当侦察人员说明“我们是公安局的”,勒令他们放下凶器时,宋德利、岳森掏出菜刀、刮刀向侦察人员砍去。这些流氓犯罪分子以为手里有凶器,就可以把公安人员吓倒,但是,机智、勇敢的侦察人员早有防备,当场将史、宋、岳三个犯罪分子手中的凶器夺下,将他们捕获。
为了保卫首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经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已将主犯史永进、宋德利、岳森三人依法逮捕;同时对同案犯分别处以少年管教、劳动教养、强制劳动。
三个女青年勇擒盗窃犯
今年八月八日凌晨,四川省彭县柏条河畔君平供销社北桥分销店的三个女青年职工早已进入梦乡,店内一片寂静。
突然,一个歹徒拿着一把菜刀,鬼鬼祟祟地潜入了分销店。他关掉电灯,从两个女青年的衣裤口袋里取出了店内各道门锁和抽屉的钥匙,向货柜走去。这时,分销店的负责人、二十六岁的共青团员季文军被一阵轻微的声响惊醒了,借着透进窗口的微弱月光,她发现一个人影在走动。正在这时,进来的人碰到了熟睡的新职工张群祥。小张惊叫一声:“季大姐!”季文军立即一脚蹬醒了同铺的共青团员胥文秀,与此同时,一个翻身从铺上跳下来,扑向歹徒,猛击一拳。此刻,小季发觉罪犯手握菜刀,就一把抓住刀背,猛力夺过菜刀,用力一甩,钉在几尺远的纸箱上,同时大声叫道:“小张,快出门喊人!”“胥妹把电灯拉开!”三人齐心协力,用了十几分钟,就把罪犯扭住了。
听说供销社抓住了盗窃犯,周围群众纷纷赶来。大家认出,这个家伙是本公社一大队八生产队的,一贯道德败坏。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个罪犯狼狈地蜷缩在墙角里,哆嗦成一团。季文军、胥文秀和其他群众一起连夜将罪犯押送到五里以外的公社机关驻地。路上,大家发现小季在与盗窃犯搏斗中受了伤。
第二天,地、县有关领导同志去分销店看望她们的时候,季文军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大家深受感动。 陈述诗 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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