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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扫一下“法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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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01
第3版()
专栏:读者论坛

要扫一下“法盲”
为了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加速四个现代化,“文盲”和“科盲”当然是在扫除之列;但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也应该扫除一下“法盲”。
所谓“法盲”,是指那些不懂法、没有法制观念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法盲”为数不少。
一个享受自由权利的公民,必须是一个遵法守纪的公民。人人都要遵守法律,这本来是大家容易理解的。但是,这些年来,我们对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重视不够,特别是林彪、“四人帮”鼓吹法律虚无主义,煽动无政府主义,因此,造成了大量的“法盲”。许多事实说明,不少老的没学过法,年轻的没听说过法,一些身居领导岗位的同志,也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搞以言代法。许多人,尤其是青少年一代,缺乏起码的法律常识,不知道怎样是守法,怎样是违法,甚至有些人违法犯罪被判了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种状况再不应该继续下去了!
毫无疑问,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触犯了刑律,就要依法制裁。任何人胆敢违法犯罪,以身试法,法律是决不宽容的。当然,我们不是搞单纯的“惩办主义”,不是“不教而诛”。因此,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律,加强法律教育,扫一下“法盲”,是当务之急。
广东海南行政区公安局 苏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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