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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西和武汉市人民银行 给集体企事业开户结算贷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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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07
第2版()
专栏:

山东、江西和武汉市人民银行
给集体企事业开户结算贷款
本报讯 山东省、江西省和武汉市人民银行,为了支持集体企事业的发展,最近进行了一些改革,使集体企事业在银行开户、结算、贷款等方面得到了方便。
山东省银行在给全省各支行的通知中说:凡持有营业执照,有一定的资金,配有会计人员的集体企事业,可以在银行开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由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集中在银行开户。江西省银行制订了对集体企事业在银行开立帐户、办理结算、发放贷款的暂行办法。武汉市银行对以往从不给贷款的合作小店、街办小厂和五七综合服务站也发放了贷款。武汉市有个玻璃仪器厂,有生产变压器的技术设备,最近与有关单位签订二十一台变压器的产销合同,银行贷款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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