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9阅读
  • 0回复

党委统一领导 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教育与惩办相结合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整顿城市社会治安 全国城市治安会议研究当前城市社会治安存在的问题,讨论整顿城市社会治安的方针、任务和措施。彭真同志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09
第1版()
专栏:

党委统一领导 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教育与惩办相结合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整顿城市社会治安
全国城市治安会议研究当前城市社会治安存在的问题,讨论整顿城市社会治安的方针、任务和措施。彭真同志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
新华社北京十二月八日电 全国城市治安会议于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六日在北京举行。会议认真研究了当前城市社会治安存在的问题,讨论了整顿城市社会治安的方针、任务和具体措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出席了会议并且作了重要讲话。
彭真同志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整顿好社会治安,是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四个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前提。这既是国内外形势的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彭真同志说,整顿城市社会治安,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教育与惩办相结合的原则,发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坚决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切实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人民群众生活秩序。同时,要结合整顿城市社会治安秩序,在干部群众中,特别是在青少年中,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反对无政府主义、反对极端个人主义的宣传教育。
到会同志联系各地实际,讨论和分析了当前城市社会治安情况。大家认为,当前,国内政治局面是安定团结的,社会治安情况总的是好的,农村比城市更好一些。但是,最近一个时期,有些大中城市刑事犯罪活动相当猖獗,杀人、抢劫、强奸、聚众斗殴等重大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干扰了四化建设。广大群众对这种情况十分不满,强烈要求党和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迅速把城市社会治安整顿好。
会议指出,这次整顿城市社会治安,要做到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教育挽救多数,孤立打击少数,集中力量打击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放火犯和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这些犯罪分子,特别是成群结伙的犯罪集团的头子、教唆犯。
会议指出,工厂、矿山、交通、建筑、商店、学校、机关各单位,以及街道、家庭,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把社会治安整顿好。要恢复、整顿、加强居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和治保委员会。要支持、鼓励群众同刑事犯罪分子斗争的积极性,使我们同刑事犯罪的斗争有一个坚实的群众基础。
会议要求普遍动员和对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讲明同刑事犯罪活动进行斗争的方针、政策、措施,发动群众坚决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会议还要求认真做好犯罪分子家属,特别是犯罪青少年家属的工作,共同努力把一切可能教育挽救的人挽救过来。
会议强调,打击刑事犯罪分子,要稳、准、狠,即及时破案、法办。既要坚决打击为人民痛恨的刑事犯罪分子,又不要误伤好人,特别要防止诬陷,防止派性干扰,防止借机打击报复,防止林彪、“四人帮”残余和坏人转移斗争目标,进行干扰破坏。
会议指出,军队要恢复和发扬军民团结的优良传统,协助地方整顿社会秩序。
出席这次全国城市治安会议的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公安部部长赵苍璧、司法部部长魏文伯、民政部部长程子华和中央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和沈阳、广州、南京、武汉、重庆、成都、西安、太原等十五个大城市以及各大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的有关负责同志,共四百多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