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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乱花社队企业利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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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11
第2版()
专栏:来信

不能乱花社队企业利润
不久前,在浙江宁波地区采访,看到有些社队实行民主理财,正确使用企业的利润收入,使社队企业充分发挥了支援农业的作用。例如,鄞县天童公社勤勇大队的队办企业,这些年来共获得利润九十六万五千元。几年来,他们用这笔钱买了大小拖拉机十一台,汽车两辆,改田造地,扩大土地面积九十七亩,兴建山塘水库十一座,修路十华里,办畜牧场十个;建造社员集体住房四十六幢,使大队百分之八十的社员住进了新房。大队的生产越来越发展,社员的生活越来越好。
但是,也有一些社队企业,财务管理很不严格,社队干部随意挪用企业的钱去作非生产性开支,甚至去搞楼堂馆所,把企业利润搞得精光。鄞县有一个公社,有七个社办企业,一九七八年共得利润三十八万七千余元,上交公社二十一万一千元,占百分之五十四。公社去年造大会堂花去九万三千多元,大会堂全部完工估计要花二十七万元;补给公社一个年年亏本的良种场四万五千元。再加上公社非生产人员开支等,去年公社不但把钱全部花光,还背债四万多元。
有关方面的同志认为,目前社队企业利润资金管理使用上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忽视了这项工作。他们建议各级党委应该把加强社队企业的资金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抓这方面的工作。公社、大队应尊重社队企业的自主权,不得随意调用他们的资金。上级领导部门要经常对基层干部进行财会知识和财政纪律的教育。
本报记者杨木寿 卜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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