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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编写史料的一点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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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11
第3版()
专栏:

对编写史料的一点意见
董一博
过去的文史资料工作,大半是征集近代或现代史资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晚清和国民党军政界人员与部分民主人士所写的回忆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运动史料,则不包括在内。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情况和需要都有了新的变化。五届政协一次大会决定,文史资料的征集工作增加了征集革命史料这一新的内容。这是因为:目前在我国,直接参加民主革命、革命战争和民主爱国运动的老干部、老战士和老民主人士,为数虽然不少,但他们大都已是年近古稀的老人了,必须趁他们健在时将他们熟悉的革命史料抢救下来。他们既是革命斗争的经历者,也是革命历史的见证人,掌握着极其丰富的战争史料和革命史料,是我们“抢救”史料的主要对象。帮助他们把亲身经历的斗争过程如实地记录下来,是教育后代的宝贵教材。
在深入征集政治、军事、文教、社会等史料的同时,进一步认真回忆我国经济建设、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情况,将会有助于当前的四个现代化建设。从前的文史资料工作,反映军事、政治、社会、文教等方面的史料较多,反映农业、工业、商业、经济、国防和科技等方面的史料则较少。至于反映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化以及经济管理方法和活动方式的史料,就更少了。特别是革命史料,根本没有征集过。这虽然有其历史原因,但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
撰写史料,“要存真,要实事求是”,这是周恩来同志为我们确定的一条根本原则。这条原则能否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史料的质量,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项重要的史料,如果是真实地重现历史的,它就具有一定的质量和学术价值。反之,如果与历史的真实不相符合,甚至是弄虚作假,编造赝品,那就不但无益,而且有害。林彪、“四人帮”横行时,虚构出来许多所谓“历史事实”,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便是证明。
历史史料应该是客观存在的历史的真实反映。对于历史,既不能采取不承认主义,也不能任意加以粉饰修改。这是唯物史观的起码要求。因此,对待史料的撰写、研究,必须采取科学态度,忠于客观事实,不夸大,也不缩小,如实地反映当时当地的情况,力求准确地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进行科学的分析,探索历史固有的规律,引出恰如其分的、正确无误的结论。
但是,在撰写史料过程中要真正做到“存真”,是很不容易的。这里有思想认识问题,也有思想方法问题。为了防止和避免主观性和片面性,有几个问题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第一,对己对人都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要认为自己已经有了一生或半生的光荣历史和一定的社会地位,就对过去自己的错误和思想行动上某些消极的东西讳莫如深。因为任何人都不是在真空中生活,革命的道路也不是笔直的,没有曲折的,所谓“一贯正确”的人,事实上是没有的。如实地写出一个人的缺点和错误,并不会影响他的正确方面,那种把功劳归于自己、把错误推给别人的做法,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应该有的态度。
第二,切忌“立足现实,追溯历史”。这种貌似正确的提法,实际是要“追塑历史,粉饰现实”。我们既不能根据今天的政治水平,修改当年的历史史实,来显示自己“一贯正确”;更不能从个人主观愿望出发,悬加揣记,对史实滥施刀斧。如果离开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按当前的是非好坏标准,对所写的人物事件横加褒贬剪裁,那是极其有害的。
第三,要勇于负责,独立思考。写史料要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也要对自己负责,决不能唯所谓权威是从。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的那种“有权就有真理”的恶劣风气应该彻底肃清。
第四,要有举亲不避嫌、举疏不避仇的精神,对人对己的功过毁誉,一律秉笔直书,坦荡实录。尤其是在涉及自己的时候,尽管个人具有一定的历史功绩,在工作和战斗中起过较大的作用,但是,由于要避“自树碑传”之嫌,怕被人说是“丑表功”,就略而不述。这也是不对的。
“董狐直笔”、“司马良史”,古人尚能如此,作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我国史料工作者,更应该敢于直书,敢于揭示历史的本来面目,敢于如实地记录下自己或他人在某个历史事件中的活动。这个“敢”字,就是要求我们从林彪、“四人帮”制造的现代迷信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把有价值、有作用的史料如实地编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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