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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阻挠婚姻自由 协助家长毒打儿媳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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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04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村干部阻挠婚姻自由 协助家长毒打儿媳妇
河北容城三区西孙村妇女刘大领,于五月三十日亲来本报申诉因婚姻问题被村干部、民兵及公公毒打的情形。下面就是她的申诉的笔录。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把我许给容城三区西孙村鲍振梅。到我大了,才听人说他有神经病。附近各村都知道他有这毛病,但我家并没告诉我。我知道了,要求解除婚约,但父亲不答应,要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在我十九岁那一年,我即被迫与鲍振梅结婚。婚后果然发现鲍是有疯病的,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糊糊涂涂。他经常打我。他连水也不能挑,我只好抱着孩子去提水。其他生产工作他都不能干。我公公也打我,甚至把我拖到门外去打,有时不让我吃饭,把饭藏起来。结婚第二年,我就要求离婚。当时村干部说:“你走了,他就寻不着女人了”,不让我离婚。公公听说我要离婚,就到处骂街,用大车上的枷板打我。有一次公公在我头上打了三个包。我向村干部申诉,村干部说:“这没关系,大人打小人。”这种气,我实在受不了,我只好回娘家去住。村干部和民兵就到我娘家来,要我回去。我不回去,他们就用绳子把我捆走。回到村里,白天把我关起来,晚上把我吊起来打。他们心狠,用皮鞭、用水浸湿的麻绳子打。打我的有民兵高大銮、高赵虎,和村长鲍吾字等。他们打我不止这一次。为了这事,我不知去过区政府多少次。但是区里向我要村政府的介绍信。村干部既不让我离婚,怎么会给我写介绍信呢?后来我到县府去要求离婚。县府的人不让我进去,向我要区上的信。我的离婚问题就一直拖下来。我现在还住在娘家。我偷偷跑到北京来。我到法院,法院要我回到被告的地方去起诉。我回去有什么办法呢?我只有找人民日报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
编者按:根据刘大领所述的情形来看,她的离婚要求是正当的。容城县府及人民法院,应该予以解决。对非法毒打刘大领的家长、村干部、民兵等,应该分别给以法律处分。刘大领说报纸发表此一事件后,她一定又要遭受毒打。顽固家长和落后村干部的蛮横可见一斑。望当地县区政府负责保护刘大领的安全,使非法的报复行为不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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