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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五区政府来信 答复农民对村干部的批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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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04
第4版()
专栏:

  北京十五区政府来信
答复农民对村干部的批评编辑同志:
我们看到人民园地五月十四日登载本区(十五区)十五行政村(东管头行政村)一群农民批评该村农会干部作风不民主,并举出四件事实。当天即经区政府和区委会研究,并于十五日由本区副区长、民政科长及区委会组织部副部长到该村协同工作组进行检查。兹将检查结果说明如下:
该村农会主任李文和在工作中不善于领导群众,没有发扬民主,不能很好地通过组织来完成工作,引起村中群众不满。
报上所举的几件事情,经检查后,我们认为与事实有些出入:
一、关于上车捐事。那不是本年车捐而是一九四九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车捐。上车捐的时间是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夜间。是李文和及王茂林在丰台税务所办的。事先曾通知各车户往村政府交款。但黄贵华、陈永才、孙维生、杨万甫等四户未按期交到车捐,因此受到税务所的处罚。这事情在土地改革时已在群众大会上检讨过。
二、关于公粮问题。此问题是去年清理围城时期垫支公粮时发现的。土地改革时曾有人反映过,也在群众大会上宣布过,要财粮委员王兴结算账目,向群众公布清单。当时负责收粮的人有韩保才(公安员)、孙瑞林(公安员)、王兴(财粮委员)、李文和(当时是农会副主任)四人。至于余粮问题,尚须继续调查。希该村农民积极提供意见,以便很快处理。
三、管头村李老太太的房子问题。在该村找不到此人,也没有分了二间抽回一间的事情。土改时分房问题,都是群众自己商量解决的。只有韩礼分了二间房子,因分的时候弄错了,实际只拿到一间。他妻子找过区政府民政科一次,由区政府介绍给工作组处理。工作组和村干部另给他别的房子,他不要,说房子太远,又不好。近的地方无房子,这样就想不出别的办法。这已经工作组和村干部给解释过了。
四、军属的照顾问题。该村军属共十二户,其中十户均有劳动力,不用代耕,其他二户中,有一户是王胜魁(地主)应由他自己雇工解决。一户是杨董氏在城内住,家里有三口人,依靠城内二十多间房租生活。在该村她有地十六亩七分,因系日本砖窑占地,应予没收。该地已经处理,留给她自己使用十亩七分,其余六亩调配给别人耕种。她要这六亩地,是不合理的。
我们认为这次十五行政村农民对于该村农会干部不民主作风的批评,是正确的。我们表示诚恳的欢迎与接受,并应很好检讨。希望该村老百姓今后多提意见,多加批评。另一方面必须要说明的,我们任何干部都不能因被批评而对批评者进行报复。希望批评者去掉顾虑,直爽地指出我们工作的缺点,以便我们改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第十五区人民政府
编者按:关于丰台十五行政村的问题,已经区政府进行调查。如与事实还有出入,该村群众仍可继续提供意见。此外,关于区政府对几个问题的处理,我们有以下意见:韩礼的房子问题,经工作组及村干部对韩礼本人解释后,如他仍不同意,还需和他继续商量,以求得合理解决。关于军属王胜魁的代耕问题,虽然他家过去是地主,土地改革后应根据新的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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