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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判处破坏铁路交通罪犯 王长发、朱易胜、徐智经分别判有期徒刑九年、五年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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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14
第4版()
专栏:

上海判处破坏铁路交通罪犯
王长发、朱易胜、徐智经分别判有期徒刑九年、五年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新华社上海十二月十三日电 新华社记者郑伯亚、郭礼华报道: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分别判处破坏铁路交通、妨害社会秩序的罪犯王长发、朱易胜、徐智经有期徒刑九年、五年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王长发现年三十二岁,被捕前是吉林省通化冶炼厂工人;朱易胜现年三十三岁,被捕前是新疆阿克苏地区农垦十四团农业科学研究所工人;徐智经现年二十八岁,被捕前是安徽省淮北市搬运公司三堤口搬运站工人。这三名罪犯均系户口不在上海的在职工人。今年一月下旬,他们多次向市革委会提出调到上海工作的无理要求。市革委会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教育他们早日返回工作岗位。但他们拒不接受,而且纠集在一起,聚众闹事。王长发、徐智经于今年二月二日和四日两次策划,确定在二月五日围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妄图对政府施加压力。王长发还布置用铁丝扎封市革委会大门。二月五日上午,朱易胜参加了王长发、徐智经的活动。这三名罪犯带领一批人,在西藏中路、南京东路骚扰过市,拦阻车辆,堵塞交通。接着,又围困上海市革委会,造成市革委会门前交通堵塞。同日下午,王长发、朱易胜、徐智经又在南京东路、西藏路口侵占交通民警值勤的岗亭,阻碍交通民警执勤,造成这两条交通要道秩序混乱,迫使附近十条公共交通路线的车辆中断行驶,路旁的上海全市最大的第一百货商店也被迫停止营业。
更为严重的是,王长发、朱易胜、徐智经三名罪犯为了扩大事态,又继续煽动一批人在当天下午四时许冲入位于上海北站和东站之间的共和新路铁路道口,占领铁路轨道,组成所谓指挥部,阻塞沪宁、沪杭两条铁路干线,制造了破坏铁路运输的严重事件。当时,上海铁路局曾命令他们立即撤离,并且在当晚连续二十余次广播了国务院专为这次事件发出的关于坚决制止阻拦火车,对继续捣乱破坏者要依法惩处的电话指示。大部分人听到广播后陆续离去,但王长发一伙却叫嚷“坚持就是胜利”。朱易胜、徐智经迟至第二天凌晨三时撤离铁路,王长发顽抗到底,到第二天凌晨四点被公安人员驱出。朱易胜当时还洋洋得意地说:“当年王洪文拦截火车只有四十分钟,我们围困铁路十二个小时!”
这次事件,使一百零七列列车停运、误点,六万多名旅客被阻于旅途,扰乱了全国铁路正常运行达七天之久。据统计,仅上海铁路局所受经济损失就达二十六万余元。广大群众对这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径无不万分愤慨。
在公开审判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列举了王长发、朱易胜、徐智经的一系列犯罪事实。法庭经过审理,认为被告王长发、朱易胜、徐智经三人的行为已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为严肃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对他们依法惩处。王长发为首聚众闹事,策划围困国家机关,侵占交通岗亭,阻拦民警执勤,妨害公务,扰乱社会秩序,继而严重破坏铁路交通运输秩序。经政府和铁路局一再教育劝阻,尤其在国务院电话指示下达后,王长发仍拒不撤离铁路,肆意对抗。到案后,被告又拒不认罪。据此,从重判处王犯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朱易胜积极煽动并围困国家机关,侵占交通岗亭,阻拦民警执勤,同时又宣布成立阻塞铁路运输“指挥部”,严重破坏铁路交通秩序。朱易胜接受了政府教育,在国务院电话指示下达后,撤离了铁路,但事后仍继续煽动闹事。到案后,朱犯供认了上述罪行。据此,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徐智经策划、指挥围困国家机关,带头冲击交通岗亭,妨害公务,扰乱社会秩序。之后,他又充当阻塞铁路运输总指挥,严重破坏铁路交通秩序。徐智经接受政府教育,在国务院电话指示下达后,撤离了铁路;到案后认罪较好。据此,从轻处理,判处徐犯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参加公审旁听的二百多名群众,对法庭的判决表示热烈支持。他们说,对这种为了达到自己的无理要求,恣意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害群之马,就是应该给予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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