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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一刀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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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16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不应一刀砍
不久前,我县有些公社和大队办了一些饮食服务行业,如茶馆、饭店、小吃部和旅店。这不仅为农村的多余劳力找到了出路,也方便了过路旅客和当地群众,增加了集体经济的收入,活跃了农村市场。可是,最近县领导机关下了禁令,只准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管理的合作商店办饮食服务行业,不准公社、大队办,连农村交通要道过路口子都不准社队开饭店、卖茶水。
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中,关于社队企业经营范围一节里,说得很清楚:“当地有需要的,可以举办缝纫、修理、旅店、饮食等服务行业”。这两年,我县县城以下集镇的饮食服务行业,由于网点少,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农村人民生活的需要。社队开办饮食服务行业以后,情况大为改变。由于他们的服务态度好,花色品种多,既经济又实惠,群众也很欢迎。
我们认为,社队办饭店旅店符合中央政策,符合群众利益,有利社队企业的发展,一刀砍是不对的。当然,这些企业一定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有计划地布点和发展,还要遵守政府的有关法令。
安徽省舒城县 胡立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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