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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实行“收益分成”办法 猪鬃、肠衣等收购量显著上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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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16
第2版()
专栏:

云南省实行“收益分成”办法
猪鬃、肠衣等收购量显著上升
编者按 猪鬃、肠衣、羽毛等是传统的出口商品,换汇率高。这些商品零星分散,收集费工费时。云南省实行“收益分成”办法后,收购量显著增加,这个办法值得各地研究推广。
本报讯 云南省供销、外贸等部门实行“收益分成”的办法,鼓励群众收集猪鬃、肠衣、羽毛等零星畜产品,扩大了出口货源。
具体办法是:国营屠宰场、冷库、饭店职工收集的猪、牛蹄筋、牛鞭胆膏、牛羊肝胆、猪鬃、羽毛和其他零星禽畜副产品,可以从交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按不同情况分配给收集者个人;国家和集体单位的马帮、马车队,部队的马场,所收集的马尾、马鬃,也可以从交售收入中提取一部分奖给个人;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学校的伙食单位收集的鸡、鸭、鹅毛,出售的收入全部归收集者个人。
这个办法实行后,效果十分显著。一至八月,云南省畜产品收购总值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十五点五,猪鬃收购量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十三点一。有的县增加了百分之五十。过去,威信县平均每头猪的鬃、毛收入只有一角左右,现在增加到八角左右。楚雄县食品公司屠宰场,一至八月宰猪一万四千九百多头,鬃、毛收入达三千一百多元,平均每头收入二角多。
在进行“收益分成”时,坚持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励到人。大理白族自治州商业局冷冻厂,把分配给职工的部分,按一、二、三等奖励给收集者个人,每人每月增加收入六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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