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搞好年终分配 政策取信于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17
第1版()
专栏:

搞好年终分配 政策取信于民
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
落实党的政策,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计算报酬只能以劳动为尺度,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过去有的地方搞的那种削高就低,不准冒尖的平均主义做法,决不能再搞了。搞平均主义分配,不能鼓励先进,只能助长落后,不能鼓励勤劳,只能助长懒惰,长此以往,就必然导致生产力的破坏和社会的倒退。因此,坚持按劳分配,在报酬上体现差别,这在社会主义阶段根本不是什么需要加以限制的消极东西,而是推动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原则。基本核算单位的收益分配,一定要坚持实收实支、实留实分。在按照政策规定,作了必要的扣留以后,社员能分多少就分多少,不要封顶加盖,也不要硬套指标。要允许那些生产经营好的社队在分配上冒尖,让勤奋劳动的社员先富起来,使他们在农村中起示范作用和推动作用,来带动全体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坚持按劳分配,还必须对春季实行的“几定”奖赔责任制结算兑现。奖金是实行按劳分配必要的补充形式,是对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决不要看到有些小组或个人,超产多了要多得奖就舍不得,更不能毁约赖帐。如确因原定办法不合理,或情况发生变化按原定办法难以执行的,可以经过群众讨论作适当调整,但一定要结算兑现。对于实现增产增收有显著贡献的社队干部和社员中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应经过社员讨论,上级批准,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这样,才能发扬先进,充分调动干部社员的积极性,鼓励钻研生产技术,搞好经营管理,多快好省地发展生产。
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完成对国家承担的任务以后,有权分配自己的产品和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乱加干涉。同时各级党政组织也必须实行正确指导,不能撒手不管,放任自流。要用党的政策去指导分配,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把政策交给群众,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发动群众民主制订分配方案,保证党的分配政策切实兑现。
(摘自十二月十日《新华日报》)
解决好分配中的新问题
要按照党的政策精神,扎扎实实地解决好分配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首先,要遵循国家、集体和社员个人三者利益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积累和分配的比例,防止偏顾一头。去年年终分配中,各地注意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多分一点,是完全必要的。今年我们仍然必须继续坚持在增产增收的基础上,适当地增加社员分配收入,特别是要把农副产品提价部分的收入大部分分给社员,使他们确实得到好处。但是,也要使干部社员懂得,现在集体经济还很薄弱,在增产增收的基础上适当地增加积累,扩大再生产的能力,集体生产才能更快地发展,个人生活也才能富裕起来。凡是增产幅度较大的生产队,不仅社员分配和集体积累都要相应增加,而且应当从支援四化建设的全局出发,多卖一些粮食给国家。对于困难队或因灾减产的队,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安排好集体生产和社员生活,帮助他们迎头赶上。无论是增产队或减产队,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核实产量和收支,切不可人为地拔高分配水平,削弱集体经济。
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做到政策兑现,取信于民,是搞好年终分配的极其重要的一环。现在,广大社员要求政策兑现的呼声十分强烈,担心再出现过去那种讲话不算数,随意变卦的错误做法。凡是年初由群众按政策精神制订的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和奖罚办法,以及对四属户、困难户的照顾标准等等,都要坚持按照原议执行。即使原议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也要经过群众充分讨论,明年再作适当修改。尤其要注意稳定生产队的体制,实行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计酬的队,必须坚持统一核算和统一分配,不能碰到矛盾就随意分队。为了筹足分配找补兑现的现金,各地从现在起到春节前,要狠抓一下增产增收工作,安排一定数量劳力,搞好“小秋收”和副业生产。社队企业要按照合同及时下拨所调劳力的报酬,以增加生产队的现金兑现能力。
(摘自十二月三日《湖南日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