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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县供销社主任齐振海浪费国家资财被撤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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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05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完县供销社主任齐振海浪费国家资财被撤职
河北完县供销社主任齐振海,自一九四八年任该社主任以来,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干部进行私人拉拢,造成国家资财的损失。该社自一九四八年以来,账目迄未算清。工作人员伙食账与社账混合不清。最近县里派人检查,在账目中多出小麦七五○·六八斗,大米一四·五斗,小米一五七·二三斗,熟花一九·四斤,石炭九、○○○斤;缺少食盐一五九二一斤,胡麻饼二七七五斤,籽棉五○○斤,红白糖五一斤,胡椒三○斤,小豆七二斗,土布二六匹,还有纸张、皮大衣、黄豆等。该社会计鹏飞私自逃跑,至今不知下落。
此外,该社曾失火两次,烧毁棉花三○○多斤。发生偷盗两次,被偷去洋布八匹半。这些事件发生后,齐振海仍不好好改进工作,又以私人关系,借给四分社主任陈金榜米六五一·一五斤(按当时款折成米,以下均同。)借给周振荣一○四斤,曹俊峰四九一斤,门继汉九○斤,安国俊一○五斤,王仝义一二六斤,李鹏祥九九斤。
该社在业务方面,不是按供销原则供给群众的需要、调剂物资。而是以单纯营利为目的,囤积货物,贱价收买,高价出卖。因此引起群众的极大不满。完县政府根据以上的情况,呈准专署予齐振海以撤职处分。
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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