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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柏益来信检讨窃取救灾衣服的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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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05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冯柏益来信检讨窃取救灾衣服的错误编者同志:
看到五月十六日“人民园地”登载的对于《玉田县四区干部窃取救灾衣服》的批评。这个材料是确实的。现在我把事实经过与自我检讨写在下面。
四月七日,四区区公所由县政府领到救灾衣一千二百件。九日晚,区公所秘书等三人在整理救灾衣,便私自挑换好衣服。恰好被我遇见了。但我当时并没有制止他们挑换,反而起了找便宜、自私自利的思想,向在场整理救灾衣的杨连山同志(伙夫)说:“我换一件小裤衩,有没有?”杨连山同志答复说:“有。”我就立刻用一条很坏的裤衩换了一条很好的裤衩。十日午前,区公所又整理救灾衣服,我又经过杨连山拿了一件蓝制服裤子。十一日区委书记崔志开同志归来,知道了这一件事情,便指出换取救灾衣服是错误的行为。他召开了区委会,决议要各有关同志将衣服退还。我当时便把蓝制服裤退回了。至于那条小裤衩,由于衣服件数多,已不好寻找,故尚未换回。
我担任工作队长,主要任务是抢救灾区人民,帮助他们生产度荒。但我不但没有体贴到灾民缺衣的困苦,反而从灾民身上找便宜,侵犯了群众的利益。这个错误是很严重的,我除了即将窃取的衣服退回外,并已向上级自请处分。
玉田县人民政府财政科 冯柏益(即冯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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