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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县制止乱收乱扣生产队钱款 区别情况保证社员增产增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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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19
第1版()
专栏:

兴化县制止乱收乱扣生产队钱款
区别情况保证社员增产增收
据新华社南京十二月十八日电 江苏省兴化县在抓农村年终分配工作中,及时制止有关部门随意乱扣乱收生产队各种钱款的做法,保证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和农业增产带来的好处大部分留给农民。
今年国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农业又获丰收,兴化县社队收入增加,一些部门和单位就认为,应该趁这机会从农民那里多拿回一点钱。秋季粮棉入库开始后,这个县的钓鱼公社棒徐大队第三生产队,第一次到公社粮管所出售新粮,收入一千零二十四元,当即被信用社扣去一九六二年欠国家的粮食定金、贷款和利息计八百五十元,生产队只落了一百七十四元。第二次去出售新棉,收入四百八十三元,又被扣去陈欠的棉花定金三百元,生产队又只落了一百八十三元。农民见到这种情景说,象这样七折八扣,我们还能摊到几个钱啊!
这种情况引起了兴化县委的重视。县委认为,农业丰收,社队收入增加,教育农民多还些贷款,这是应该的;但是,一定要防止四面八方一齐向农民伸手,收扣钱款,造成社员增产不增收。
于是,县委分别到经济条件较好、一般和偏差的三种类型的地区进行分配试点,并提出,今年分配在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一般应把农副产品加价和增产带来的好处大部分留给农民。今年由于农副产品加价和农业丰收,全县纯收入比去年增加三千八百六十多万元。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应将纯收入增加部分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用于增加社员分配,其余作为增加集体积累和交纳农业税,偿还国家贷款和生产定金。按照这个比例安排三者关系,今年全县不但可以完成当年农业税、贷款和生产定金的交纳任务,还可以还掉陈欠贷款和生产定金五十多万元,集体积累可比去年增加七百多万元,社员平均分配水平可达一百零七元,比去年增加二十四元。
县委还明确宣布:各单位和部门向生产队收款,要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凡是分配水平比较高、集体经济家底比较厚的队,今年应争取多增加积累,基本还清各种欠款;分配水平和集体经济家底一般的队,留足下年的生产费用,将当年的贷款和定金全部还清,陈欠款争取还一些;分配水平低、集体经济比较困难的队,适当提留下年的生产费用,分配上重点保群众这一头,国家欠款不能还则暂时不还。这样明确规定后,原来不分青红皂白乱扣乱收生产队各种款项的现象就被制止了,全县人民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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