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阅读
  • 0回复

发扬光荣传统 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徐州军民制定《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公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20
第1版()
专栏:

发扬光荣传统 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徐州军民制定《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公约》
据新华社北京十二月十九日电 据《解放军报》报道:在南京部队某军和徐州地区行政公署、徐州市革命委员会十二月十四日联合召开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代表大会上,代表们通过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公约》。
《公约》主要内容如下:
一、部队要谦虚谨慎,尊重地方党委、政府,对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号召要积极响应,认真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要关心爱护部队,大力支持部队,自觉维护人民军队的崇高声誉。军队和地方政府之间,要讲团结讲风格,经常互相走访,保持密切联系,有了矛盾,互相谅解,严于责己,妥善解决。
二、部队在完成所担负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参加和支援当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点是帮助驻地社队发展集体经济,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还要协助地方整顿社会秩序,搞好治安工作。部队在执行军事训练、战备执勤、国防施工、军农生产等各项任务时,地方应积极配合,大力协助,提供必要的方便。
三、部队要经常教育干部战士模范地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管理、集市贸易和保护森林、水产、名胜古迹、风景区等有关政策规定。地方对部队在执行政策中的问题,要向部队领导及时反映,协助部队实事求是地处理好。
四、地方政府要经常对干部、群众进行国防战备教育,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护军事设施的有关规定,对部队的指挥机构、通信枢纽、国防工程、射击场地、军用仓库,以及其它各种设施,要严加保护,严禁在有军事设施的地方砍伐树木、采石、取土。部队在进行训练、演习、施工时,对道路、桥梁、水渠等工程设施,以及庄稼、树木等要十分注意爱护,保证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财产不受损害。
五、部队要本着既要安全保密,又要照顾群众利益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驻地军民关系中出现的问题。驻农村集镇的部队,应尽量在露天场地放映电影,照顾群众观看。群众要遵守影场秩序,听从指挥。进营区割草积肥的群众,要按部队指定的区域、时间进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营区,地方要教育群众自觉遵守营区的有关规定。地方和部队如发生纠纷,都应各自多作自我批评,必要时双方领导应亲自出面,协商处理,防止矛盾扩大。对于蓄意制造事端,破坏军民关系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以严肃处理。
六、地方和部队涉及到土地、房屋等过去一些遗留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连队种菜需借用社队少量土地,社队在可能情况下,应帮助解决,双方应该按照规定,办好手续。
七、部队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确保交通安全。演习打靶和出车要严密组织,避免伤亡事故。如因车祸或其它原因伤亡群众,地方要协助部队处理好这类问题,并且一次处理完毕,不留尾巴。
八、地方要保护军人婚姻,对于破坏军婚的犯罪行为,应按法律惩处,部队干部战士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遵守社会公德。
九、地方对部队所需的粮食、副食品、蔬菜等物品,要按国家的规定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给以优先照顾,保证供应。部队也要体谅地方的困难,不要提出过高的要求。
十、地方要认真落实党的复员退伍安置政策和优抚政策,切实安排好烈军属、残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按照政策,对部队随军家属的工作、子女入学就业等问题,应予以优先照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