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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23
第3版()
专栏:采访札记

推荐一封信
记者在这里向读者推荐一封信:同祉、海峰同志:
我们在宁阳县期间,蒙你们多方照顾,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唯对最后特殊招待,老觉得是块心病。你们的心意我们领受了。身为党的纪律检查干部,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十二条准则,我们没有身体力行,作出好样子,是一件憾事。现随信寄去人民币伍元整,请转交会计同志,付掉这笔帐,以补之不足,挽回党的影响。
祝你们
工作顺利精神愉快
祝剑锋
一九七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祝剑锋是中共山东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今年七月,祝剑锋同志一行三人到宁阳县检查落实政策的工作。他们在县里住的那些日子,严格按招待所规定的生活标准用饭;县里请看电影,照票价如数付款。离开宁阳的前一天,县委一名副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四人,陪同他们一起吃饭,餐桌上特意增加了菜和酒。祝剑锋同志看到菜已摆上,酒已起开,觉得不好再推辞,便决定饭后照价付款。饭后,祝剑锋等三人交了餐证,并找招待所会计另付所加的酒菜钱。会计说,领导上没有交待,这个钱不好收。祝剑锋同志回到省里,被那顿特殊招待弄得心里很不踏实。为了补偿酒菜钱,他把三个人应付的钱数大体计算了一下,自己拿出五元钱,并附了封信,寄给宁阳县纪委书记于同祉、纪委副书记刘海峰同志。
祝剑锋这一行动使宁阳县委的同志深受感动。这封信,在县直机关干部中争相传阅。县里扣除了他们三人应交的三元钱之后,将余款附上回信寄给了祝剑锋。陪同吃饭的四个同志,也都照价付了钱。
记者在宁阳采访期间,听到县直机关、招待所的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说,我们从祝剑锋同志身上,看到了党的优良作风。他给我们做出了样子,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照着做呢。
新华社记者 程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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