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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年终分配取信于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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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24
第1版()
专栏:社论

搞好年终分配取信于民
我国八亿农民在党的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经过一年来的艰苦奋斗,夺得了农业的好收成。除个别灾区以外,大多数地区农业增产,加上国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减免了一部分地区的农业税,今年,绝大多数人民公社的总收入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农业增产增收,为搞好分配工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各地要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做到分配兑现,取信于民。这是关系到进一步改善亿万农民生活,发挥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加快农业发展步伐的一件大事。
农业丰收了,农产品提价了,广大农民希望从集体经济中增加分配收入。因此,在安排收益分配时,应当在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下,尽可能实现广大农民的愿望,使社员从增产和提价的纯收入中多得一些收益,同时适当增加集体提留。这对于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我们搞好农村分配工作的首要出发点。
今年的收益分配,要力争做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社员收入比去年有所增加。但由于各单位的经济基础、增产幅度和社员分配水平不同,特别是农副产品提价以后,地区、单位之间的收入不平衡,在处理三者关系时,要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凡是增产增收幅度较大的单位,在使社员分配有较多增加的情况下,集体提留可以适当多一些,以利于扩大再生产,同时也要努力偿还国家贷款。对于农副产品商品率不高、农产品提价后受益不大,以及一些因灾减产减收的单位,国家向这些单位的贷款,可经过双方协商,酌情少还或缓还。对于集体提留部分,应当分别情况,有的保持去年的水平;有的增加一点;有的少留;个别灾情很重的,也可以只扣留生产费用,不留积累。总之,要力争绝大部分社员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灾情重、困难大的单位,要努力开展工副业生产,尽量弥补损失,使社员分配收入不减或少减。要帮助这些单位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积极创造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条件。任何单位都要防止不留生产费用、以及能留积累也不留的分光现象,更不能用虚打冒分、变卖固定财产的办法,来增加社员的收入。生产队提取公益金的数量,要与生产发展相适应,一般不宜超过新《六十条》(试行草案)规定的比例,不能希望一年把好事都做完。
在粮食分配中,基本核算单位要按照政策完成国家征购和超购任务,多卖余粮;粮食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遵守国家标准,不得压级压价,不得购“过头粮”。集体提留储备粮要量力而行,不能用压缩社员口粮和生产用粮的办法来多留储备粮。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额外的留粮项目,严禁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社员的口粮分配,多数地方实行基本口粮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过去有些地方按人头分配部分比例过大,挫伤了一部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这对于发展集体生产是不利的,目前有些地方正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按劳分配的比例有所扩大。至于人劳比例多少合适,以及采取哪一种分配办法为好,应当在有利于调动社员的积极性,有利于计划生育和安排好缺粮户、困难户基本生活需要的前提下,由社员民主讨论决定。因灾无法自给口粮的队,国家要安排回销。总之,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去冬今春以来,很多社队建立健全了各种生产责任制,制订了奖励制度。这对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起了显著的作用。在年终分配中,认真执行原来协议的各项奖励制度,是关系取信于民的大事,切不要随意变动。当前,有相当一部分社员担心领导“春上说的话,秋后变了卦”。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消除群众的顾虑。原来规定的指标和奖赔办法,大体合理的要坚持兑现。不尽合理的,也不要轻易改变,应该通过总结经验,待到来年再加以改进,使之更加完善。对于个别奖惩办法极不合理的,由干部、社员协商讨论,合理解决。绝不能以任何借口把奖励制度一风吹掉。合理的奖励是按劳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克服平均主义的一项重要措施。只有让那些在夺取农业丰收中积极参加集体劳动,为集体、为国家多作贡献的社员获得应得的报酬,才能激励他们再接再厉,搞好生产。
在年终决算分配中,基本核算单位要认真细致地统计所属各单位的产量和收支,坚持由基本核算单位统一核算,统一分配。要认真解决干部和社员的超支欠款问题,认真作好债务债权的清理工作,要动员超支欠款户积极归还。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公社、大队的一些单位借占拖欠生产队的资金,应主动地尽快还清,使生产队实现增产增收,分配兑现。
农业各项政策是否落实,都会直接间接地在分配工作中反映出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收益分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批判极左路线,克服平均主义,搞好试点,总结经验,推动一般。农业、粮食、财政、供销、银行等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本部门的业务活动,积极参加并支持人民公社的收益分配工作,抓好社队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辅导,做好农副产品的收购工作,帮助社队发展工副业生产,增加收入。不能一见丰收,就向农民伸手。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在完成国家任务的前提下,有权决定自己的实物、现金分配方法,有权确定集体积累与社员分配的比例关系。各级领导机关要充分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国家各部门在农村举办各项事业,都要量力而行,十分珍惜民力,注意减轻农民负担。
年终分配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一年劳动成果的体现,一定要走群众路线,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分配方案,经过上级审批,张榜公布。要做到分配兑现,群众高兴,干部满意。做好了这一工作,将会成为夺取一九八○年农业全面丰收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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