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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加强领导 把农民住房建设认真抓起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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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24
第1版()
专栏:

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加强领导
把农民住房建设认真抓起来
据新华社青岛电 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于十二月二日至九日在青岛举行。会议指出,无论从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来看,还是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来看,农村房屋建设问题已经尖锐地摆在各级领导的面前,务必要把八亿农民的住房问题这件大事摆到议事日程上,认真地抓起来。
会议总结各地农村的建房经验时指出:农村房屋建设涉及千家万户,一定要注意政策问题。从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情况来看,农民建房,主要还是采取在统一规划下,由社员自筹资金,自备材料,集体给予帮助,产权归社员的办法比较好。公共积累多,经济条件好的社队,也可以在统一规划下,集体筹集资金、材料,集体建房。建成后产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住房交纳房租;也可以折价卖给农民。在集体建房中,凡使用农民的旧房旧料,一定要合理作价,并在短期内偿还,不能搞一平二调,变相剥夺农民。不论采取那种建房方式,都要坚持自愿原则,绝不允许强迫命令。建房中涉及到农民自留地、自留树等所有权问题时,一定要严格按政策处理。
会议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农村房屋建设规划,首先要搞好县、社的总体规划。要把新村建设纳入农业基本建设规划,对山、水、田、林、路、村通盘考虑,合理安排;要实事求是,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建设,不要一哄而起;要走群众路线,按照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农民的习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要十分注意节约用地,不要占好地。
关于农房建设和材料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走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就地取材的道路。有些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农民生产不了,国家将给予支援。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加强领导。目前国家建委、国家农委、农业部、建材部、国家建工总局已建立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农村房屋建设有关的问题。国家建委还成立了农村房屋建设办公室。各省、市、自治区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在近几年内,先搞一两个不同类型的新村试点,然后由点到面,逐步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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