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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作出决定 建设桂林为重点旅游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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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25
第1版()
专栏:

广西壮族自治区作出决定
建设桂林为重点旅游区
新华社南宁十二月二十四日电 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将成为全国重点旅游城市,进行全面规划和建设。这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革委会最近作出的决定。自治区已成立了桂林旅游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小组,统一领导这一工作。
桂林旅游区的范围,以桂林市为中心,包括从桂林至阳朔的漓江两岸、阳朔、兴安灵渠和龙胜花坪林区。其中龙胜花坪自然保护区是新划归旅游区的,它在距桂林七十多公里的越城岭上,占地二十一万亩,属于亚热带山地原始性天然林,以生长世界上稀有的名贵树种“银杉”而闻名。在自然保护区的密林深处,处处见飞瀑,有“南国瀑布之乡”的称号。
根据规划,旅游区将建设一批分散、隐蔽的园林式建筑,不再搞高层建筑。正在动工兴建的桃花江畔的甲山饭店,建筑面积一万一千五百平方米,共九栋楼,每栋都是两层楼房。另外,在桂林三里店、阳朔等地也将兴建一批旅馆,以接待更多游客。
在桂林风景区内,今后不再新建或扩建任何有可能污染环境的工厂或其他单位。原有一些对漓江水有污染的工厂,有的已停产进行治理,有的将分批搬迁。漓江水现在又清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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