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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和罗马尼亚 干部制度点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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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02
第3版()
专栏:借鉴与研究

南斯拉夫和罗马尼亚
干部制度点滴
群众评议
罗马尼亚实行对所有干部每年进行一次群众评议的制度。由所在单位的群众,对干部的政治思想、业务技术、道德品质、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分析讨论,作出评价,写成鉴定材料,经本人签字后装入档案,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干部交流
罗共实行干部交流的制度:从做党的工作调做经济工作,从中央部长调任县委第一书记等。目的是使干部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增长才干,全面锻炼,避免在某一领导岗位上时间长了,墨守成规,思想僵化。
轮换制度
南斯拉夫议会的执行委员会,即政府,从主席到各部的部长、副部长等,都是任期四年,一般只能连任一次。铁托总统提出的一切党政机关采取任期一年的执行主席制的新倡议,已由南共联盟中央主席团带头实行。南斯拉夫的同志认为,限制任期和定期轮换,可以防止党和政府官员的职业化、官僚化,防止某些人垄断某项工作。任职期满轮换下来,仍回原单位工作。
工资的发放
罗马尼亚从部长到企业领导人都实行每月只发给基本工资百分之八十的制度。年终完成计划者,补发百分之二十,未完成计划者,在百分之二十中按比例减发,超额完成计划者加发奖金。
住房和用车
南斯拉夫和罗马尼亚都规定,干部私人住房和私人用车等费用,都从个人工资中支付。部长、市县委书记住房家具陈设一律个人购置。所得税、房租、托儿费等,工资多者多付,少者少付。总书记以下领导人出国访问、国内视察,一律乘坐班机、班车,不带私人秘书、医生和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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