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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业余搞包工对不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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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03
第3版()
专栏:

建筑工人业余搞包工对不对?编辑同志:
最近,我处部分职工利用业余时间,私自承包宜宾市三江机器厂一个混凝土球场施工,挣取了额外收入。为这件事,大家各说不一。有的说业余搞点包工,多一点收入是合法的。有的说在职工人领着国家工资,用着国家工具,享受着国家劳保待遇,再去私自搞包工是非法的。究竟哪个对?请予解答。
四川第四建筑公司第三工程处
部分群众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的答复
信中所谈工人业余时间搞包工的问题,我们认为不宜提倡。
建设单位的各项建设工程,都应当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建筑队伍来承包,并纳入企业施工计划。有些地方,由城市街道或农村社队组织建筑队承担一些零星工程,也得经过当地劳动部门许可。此外,有一部分以做零工为业的瓦木工匠,是宪法允许的个体劳动者。如果是在企业中就业的在职工人,再去自行搞包工做私活,是国家劳动政策所不容许的。因为这样做,不但会破坏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而且势必造成劳动纪律涣散,影响职工集中精力完成国家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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