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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宣传的限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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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04
第5版()
专栏:

论宣传的限度
于浩成
“宣传的作用究竟有多大?”——这是人们最近时常思考的一个问题。毫无疑问,在革命和建设中,宣传工作的好坏,有很大的影响。
然而,正象任何事物的作用都有其一定的局限,不能无限夸大一样,宣传的作用也是不容过分夸张的。如果有人认为“宣传万能”,超过其应有的局限,即归根结蒂要受客观事实的制约这一点,那也是错误的。这就是说,不重视宣传,掉以轻心,漠然视之固然不对;过分夸大宣传的作用,认为宣传可以左右一切,改变一切,这也是不对的。
宣传之所以能起到很大作用,有时显示出极大的威力,应该说,主要地并非来自宣传工作本身,而是来源于客观事实。也就是说,事实是第一位的,宣传是第二位的。人们常说“事实胜于雄辩”,鲁迅所说的“事实是毫无情面的东西,它能将空言打得粉碎”,也就是这个道理。人们总是从事实出发,常常不是从报刊宣传的文字出发得出自己的结论的。这就是尽管“四人帮”严密控制舆论工具,造谣、说谎无所不用其极,但仍然避免不了垮台的原因。
当然,以耳代目的人还是有的,看报、读书不肯动用脑筋,很少独立思考,盲目轻信别人现成结论和空洞说教的人也是有的。我们今天社会里也还残存一些蒙昧无知的人,他们对文字的东西有一种神秘的敬畏心理,认为纸上写的东西都一定是正确无误的。过去不是有人奉行“敬惜字纸”的习惯,认为文字是神祇赐给人类的,糟踏写了文字的纸张是一种亵渎神明的犯罪行为吗?这当然是一种幼稚的蒙昧主义。而且这样的人毕竟是愈来愈少了。特别是由于我国人民,经历了林彪、“四人帮”造成的大灾难,极大地提高了自己的政治觉悟以后,我们的宣传尤其应该符合实际,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呼声,尽量做到让事实来说话。如果认为可以单纯依靠文字的魔力或语言的技巧,而不顾事实本身如何,就能够轻易地取信于人,使广大群众心悦诚服,那恐怕是对人民的觉悟程度估计过低了。
最近有位同志说:“文学是一面镜子。当这面镜子中反映出来的东西是生活中那些不太美好、不如人意的东西时,不应该责怪这面镜子,而应该追究和消灭生活中那些令人不快的事实。”读了以后深有同感。我想,不但文学,推而广之,其他各种宣传形式也都是反映事实的镜子。有些同志一味责怪新闻报道和文学作品中暴露某些干部违法乱纪现象,认为这有损于我们党和国家的声誉。但是这些同志却根本不问这些反映是否符合事实。难道不是这些事实的存在本身有损于党和国家的声誉吗?难道揭露这些事实,引起党和人民的注意和警惕,不是为了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吗?如果还象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那样,假话连篇,粉饰太平,什么“到处莺歌燕舞”之类,那样下去还行吗?
毛泽东同志早在党的七大的报告《论联合政府》中就讲到,有无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标志之一。是否敢于正视现实,从来就是对于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事业有无信心的试金石。对于实际生活中那些令人不快的事实,采取讳疾忌医的态度是完全错误的,是丧失或缺乏信心的表现。当然,这样说,并不是要把什么问题都搬到报纸上来报道来宣传。报纸宣传是要内外有别的,要考虑到政治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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