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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农村住房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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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07
第2版()
专栏:短评

抓好农村住房建设
山东省胶南县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努力改善社员居住条件,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县已有百分之七十五的农户住上了新房。他们的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领导广大农民,恢复和发展生产,建设家园,农村的面貌有了一定的改变。一些生产发展快、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大队,先后建设了新村,农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比较明显的改善。但是,多数地方农民的居住条件还比较差。一些地方由于极左路线的严重干扰,集体经济和社员都还贫困,没有能力兴建、修理住房。这种状况需要积极地有计划地逐步改善。
搞好农村房屋建设,是改善农民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但不少地方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把农民建房看成可管可不管的小事,放任自流;有的怕农民建房影响生产,不去关心和积极领导,甚至加以阻拦。农村房屋建设没有部门主管,许多问题如布局规划、房屋设计、施工办法和必需的建筑材料等,都没有给以妥善解决,以致一些地方的农民在建房中出现乱建乱占土地的现象,既影响了集体生产,又增加了农民负担,对集体、对个人都很不利。
农村的各级领导要把发展生产同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注意政策,及早安排好农村房屋建设。各有关方面也应该把这件事作为支援农业的一项光荣任务去完成。在制订农村发展规划时,要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珍惜土地的精神,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把农民的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安排进去。新村建设的规划工作十分重要,抓得越早越有利,抓得晚了就可能建得乱,浪费也大。
我们国家很大,各地的气候条件、生活习惯各不相同,经济发展也不平衡。建房要有计划,有步骤,量力而行,逐步建设,不能不顾经济条件,不顾党的政策,搞“大呼隆”,搞一平二调,不能“建了新村,伤了元气”。要走群众路线,多和群众商量,因地制宜。建房的标准、规模、进度,不能强求一律,不要只规定一个模式,采用一种办法。要总结和吸取我国农民创造的好经验,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就地取材和充分利用旧材,努力做到花费少而收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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