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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工商一体化的农村经济结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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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07
第4版()
专栏:

建立农工商一体化的农村经济结构
农业部 李炳坤
叶剑英同志在建国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谈到农业现代化的时候指出:现代化“将使我国农业逐步变为农林牧副渔布局合理、全面发展、能够满足人民生活和工业发展需要的发达的农业,使我国农村逐步变为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富庶的农村”。从这里可以看出,合理的农村经济结构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如何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呢?这里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在稳步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更快地发展经济作物。
调整农村经济结构,首先要调整农业内部的比例关系。我们所说的农业是指广义的农业,包括种植业(指农作物栽培,即狭义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种植业内部又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粮食(包括稻谷、麦类、杂粮、薯类和大豆等),一类是经济作物(包括棉花、油料、糖料、麻类、蚕桑、茶叶、水果和其它产品)。粮食和经济作物的比例关系,是种植业内部的主要比例关系。因此,正确调整粮食和经济作物的比例关系,对于我国农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在我国种植业生产中,多年来都是片面强调粮食,忽视经济作物。目前全国粮食和经济作物的产值比重是七三开。尽管粮食产值比重这么大,粮食生产仍然没有过关,全国人口平均粮食占有量只有六百三十六斤,比世界平均水平低二百多斤。经济作物生产更为落后,平均每人只占四点五斤棉花、十点五斤油料、二点二斤糖料。我国不仅要进口一部分粮食,而且要进口一定数量的棉、油、糖。
在这种情况下,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生产都要大力发展。鉴于经济作物长期被忽视,应当更快地发展经济作物,逐步提高经济作物的比重。经济作物发展得快,农民收入增加得快,就能够改进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粮食和其他生产的更快发展。但是,也必须看到粮食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仍然是人们的主要食物。调整种植业内部的比例关系的时候,我们不能不两方面都兼顾到,在更快地发展经济作物生产的同时,既要使粮食的比重相对下降,又要使粮食的绝对数量稳步上升。决不能“以粮为纲,其他砍光”,也不能变成“样样挤粮,严重缺粮”。当然,在调整过程中利用国际市场,进口一部分粮食,以保证经济作物的迅速发展,也是可取的。
二、在稳步发展种植业的基础上,更快地发展林业、畜牧业、副业和渔业。
合理的农业经济结构,应当是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全面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农林牧副渔比例严重失调。一九七八年全国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产值占百分之六十七点八,林牧副渔产值比重合在一起只占百分之三十二点二(其中林业占百分之三,畜牧业占百分之十三点二,副业占百分之十四点六,渔业占百分之一点四)。因此,必须调整农林牧副渔的比例关系,使林牧副渔业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种植业的发展速度。
现在,关键是如何具体处理农林牧副渔的比例关系。从全国范围来讲,应当尽量提高林牧副渔业所占的比重,但我认为,根据我国农业的经济结构现状和生产水平,在本世纪内,我国农业仍不可能象某些经济发达国家那样走上以畜牧业为主的道路。只能在以种植业为第一位的情况下,逐步提高畜牧业产值比重。至于各个地区,发展方针则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从根本上改变过去那种单一经营粮食的不合理的农业经济结构。
我国林业发展潜力很大。如果各地共同努力,把全国所有宜林地都绿化起来,我国成片林的森林覆盖率就可以由目前的百分之十二点七提高到百分之二十六以上。再加上普遍建立农田林网,实行四旁绿化,我国的气温、降水、湿度、土质等情况就会大有改善,木材供不应求的状况也会好转。
畜牧业的发展,要改变过去片面追求年末存栏数的做法,提高牲畜的出栏率、出肉率和商品率。畜牧业本身的结构也要调整,逐步提高牛、羊、兔等食草动物的比重,把人们不能直接利用的碳水化合物等物质,转化成人们能够直接吸收、利用的营养品和其他生活资料。
副业除发展队办工业以外,也要积极发展其他社队副业和社员家庭副业,充分挖掘生产潜力,立足当地自然资源,努力恢复传统副业项目,大力开辟新的副业项目。我国农村的副业生产有着悠久的历史,副业应当占据比现在高得多的比重。
渔业发展的重点是大力开展人工养殖,尤其是淡水养殖,把一切尚未利用的可养殖水面尽快利用起来。
三、在大力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社队工业和社队商业。
粮食与经济作物比例得当、农林牧副渔比例协调,这样的农业经济结构虽然比较合理,但只能算是比较低级的,还应当向更高级的阶段过渡,实现农工商一体化的农村经济结构。所谓农工商一体化的农村经济结构,就是不仅让农民生产农副产品,而且让农民自行加工农副产品,自行销售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粮、棉、油等国家统购的一类物资,在完成统购任务以后,也可让农民自行销售。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实现一体化,实质上是把农业在工业领域和流通领域延续和发展的那部分重新归回到农民当中来,使之成为农村经济结构中最活跃的一个组成部分。
据有关方面调查和分析,实现农工商一体化的农村经济结构,在当前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有利于解决农业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二、有利于解决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所造成的矛盾,使集体增加积累,增加分配。三、有利于为社队行使自主权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基础,真正把农村经济搞活,促进粮食增产和多种经营。四、有利于调整农业经济结构,鼓励农民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改变目前不同程度地存在的单一经营和人力、资源的浪费。五、有利于密切国民经济的内在关系,减少不必要的周转环节,防止单纯的行政手段,取得更好的经济效果。六、有利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利用市场的调节作用,使国营商业和社队商业互相结合,互相促进,适当竞争,以活跃城乡经济。
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社队企业发展较快,单纯经营农业的经济结构初步掺进了一些工业成分。但从全国范围来说,农村经济结构中的工业成分还比较少,商业成分除农民个人集市贸易以外,社队商业只是处于试点阶段、萌芽状况,远远没有形成农工商一体化。这是我国大部分地区农业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今后要在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社队工业和社队商业,逐步增加这两者在农村经济结构中的比重。社队工业应当立足本地资源,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社队商业也要以销售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为主。要达到这一步,就必须对整个国民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进行调整、改革,把宜于农村加工的农副产品尽可能地逐步改由社队加工,城市工厂也要把一部分宜于农村加工的产品或零部件逐步地扩散给社队经营。还要改变某些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收购和销售由国家商业供销部门统一经营的做法,允许社队自行销售。在这个基础上,逐渐把广大农村建设成许许多多个小城镇,用现代工业交通、现代商业服务、现代科学文化卫生事业把小城镇装备起来,逐步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
当然,全面实现农工商一体化的农村经济结构,需要一个过程,有许多新问题有待探讨。但是我们不能坐而不动。建立农工商一体化的农村经济结构应当与调整农业内部比例关系同时并举,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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