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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企业革新改造缓慢的原因在哪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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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07
第5版()
专栏:

老企业革新改造缓慢的原因在哪里?
胡静 王诚尧
现在,国家每年用于革新改造的资金是不少的,不但有为数可观的企业折旧基金,还有国家大量的措施拨款和银行贷款。从一九五四年到一九七八年的二十五年间,革新改造资金的总数,大约相当于现有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资产总值的一半。目前每年的折旧基金达一百多亿元,再加上国家的各项措施拨款和银行贷款,数字超过了二百亿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年平均数增长了四十倍。它占企业利润的比例,也由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年平均百分之五点六上升为现在的约百分之三十。有些地区和部门,革新改造资金的数额,甚至大大超过了基本建设投资的数额。以上海市为例,一九七九年各项革新改造资金总额已占到当年固定资产总值的百分之八。就当前我国财力、物力和生产技术水平现状来说,这个比率已经不算很低了。有些地区由当地计委和中央主管部委审批的各类措施拨款,通过建设银行实际拨出数,还不到计划应拨数的一半,多半的计划拨款,都花不出去。现在全国工业提取的折旧基金和各项措施拨款,每年在银行结存的余额,都有几十亿元。显然,当前老企业革新改造的矛盾,主要并不在于资金少了,而是在于资金使用的经济效果很差,因而老企业的革新改造进程,有的比较缓慢。
原因在哪里呢?
一是缺乏统一规划和全面安排。据一九七八年的全国普查材料,在近四万个五万元以上的措施项目中,由国家计划安排的,只六百多个。其余绝大部分都没有统一规划和全面安排。不少地区的实际情况是:“项目无计划,方案无设计,审批无规定,用款无限制,效果无检查”。项目随时都可批准。今天抓这些项目,明天抓那些项目。安排的项目,不少是不符合企业实际需要。老项目未完成,新项目又上马,长期形不成生产能力,以致未完工程增长速度,比革新改造资金增长速度还快。一九七八年,全国在建的几万个措施项目,很多没有完成。其中不少是已经施工三年、五年甚至八年以上的大项目。有些工程由于时间拖得太长,经济价值越来越小,有的实际上已经报废。
资金渠道也多,全国各种名称的革新改造资金,达七十多种。各种资金渠道,有不同的管理部门、不同的管理办法,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互不通气,没有一个部门把所有的革新改造资金管起来,进行综合平衡。这不但助长了企业到处伸手,乱要资金,乱上项目;而且使已经安排的某些项目,或因原料无来源,或因工艺不过关,或因厂房和配套的专用设备缺乏,完成后也不能使用,见不到革新改造的实效。
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加强领导,由有关部门把革新改造工作统管起来,在国家的整个计划指导下,结合基本建设,统一考虑整个的再生产建设规模,提出控制指标,确定经过平衡的革新改造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每个地区、部门、行业、企业都要有这种计划,以便分别轻重缓急,有步骤地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
当前,要适应国民经济调整的要求,对一定金额以上的在建措施项目,如同基本建设项目一样,来一次认真的清理整顿。凡是条件不具备的,不论经过哪级领导部门批准,都应当坚决停缓下来,腾出资金、物资把那些迫切需要的项目搞上去,以充分发挥有限财力、物力的使用效果。
二是资金、物资以及施工力量不平衡。首先是革新改造项目需要的物资,缺乏应有的保证。钢材、木材、水泥和设备需要量很大,但却无可靠的物资供应渠道。核准资金供应的部门只管资金,不管物资。物资分配的情况又往往是“一基建,二生产,更新改造无人管”。即使条件较好的地区,每年分给技术措施项目的物资,也只能满足需要量的百分之三十左右,条件较差的地区,数字就更小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革新改造需要的绝大部分物资,都要自想办法,自找门路。自筹材料质次、价高、浪费大、无保证,且造成了挤国家重点项目,挤生产维修,挤农业和轻工市场,丢下一大堆在建工程,形不成生产能力。
革新改造资金的很大部分被基本建设和其他方面挤用。中央主管部门一九七八年集中的企业折旧费,大部分搞了基本建设。地方主管部门掌握的更新改造资金,估算也有三分之一用于基本建设。由于上级安排的基建缺口大,也迫使企业把部分自留的折旧费,挪用来弥补基建缺口。一九七八年,全国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千多个在建措施项目,当年安排的措施费达四十六亿元,大多带有基本建设性质。有些已达到大中型基建标准。许多省、市现在也都有一批投资在一千万元以上、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所谓大技术措施项目。此外,企业的革新改造资金,还被挪用于道路修建、人防工程、工业调整等方面。这既损害了老企业的再生产,也导致拉长了基本建设战线。
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对资金、物资和施工力量等方面进行全面安排,做到各方面相互结合。对于革新改造需要的设备材料,企业要提出计划,经过主管部门审查平衡后,列入各级物资分配计划,保证供应,不能挤掉挪用。中央主管部门下达的措施项目,原则上都要由上级按照合理的消耗定额,拨足材料。地方安排的项目,应当从整个地方物资中,划出更新改造和技术措施维修专用材料,分给各主管工业部门统筹安排,保证供应。
三是企业缺乏进行革新改造的自主权。现在企业有权支配用来进行革新改造的资金数额,是比较小的。一九七八年,全国采取拨款和贷款方式下达的革新改造资金,约占该全部资金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七。这部分资金由中央和地方领导部门指定项目和用途,企业无自主权。提取的折旧费,大部分还要上交财政和企业主管部门,企业留用的,只约为提取数的百分之二、三十,而且还要抽出一部分来弥补上级指定用途的缺口。特别是那些老厂、小厂和一些轻工、纺织企业,占用的固定资产较少,按同一比率提取的折旧费相应较少,留归企业支配的资金就更少了。此外,制度上有些规定过严、过死,也限制了企业革新改造的主动性。
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改革现行财政经济管理体制,扩大企业革新改造的自主权。这种自主权的扩大,当前并不是要立即大幅度提高折旧率,另外增加很多革新改造资金。折旧率只能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企业盈利的增加,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许可的条件下,逐步地略为提高一些。企业的折旧费,要大部分留归企业直接支配,小部分由企业主管部门调剂使用。同时,要让企业通过利润留成的办法,建立本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增裕革新改造的资金。同时,授予企业进行革新改造的管理权力。
四是缺乏使用资金和固定资产的经济责任和必要的监督检查。现行制度对企业占用固定资产,没有规定要担负的经济责任,且多占用还可多提多用折旧费,以致有些部门和企业,不问实际需要,随便购置本部门、本企业不急需的机器设备,搁置不用,又不让调出,大批机器设备躺在仓库,甚至露天存放,无人过问,造成设备利用率低、大批积压和提前报废的严重后果。据不完整的统计,现在企业未使用、不需要的固定资产,北京市为百分之三点六,上海市为百分之三点四六。实际上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比这还大。
过去很大部分革新改造资金,采取无偿投资拨款供应的办法,也助长了企业争项目、争投资,而对造价高低,质量好坏,工期长短,技术是否先进,以及投产后是否很快达到设计能力和实现经济效果,却很少考虑。
当前对革新改造项目的审批,资金的使用,物资的供应,在建工程的清查,竣工工程的验收,资金使用效果的审查,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成绩好坏的评定和奖惩,等等,也缺乏一定的制度和必要的监督检查。
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建立严明的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应当担负的责任,包括企业在进行革新改造中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特别要注意发挥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建设银行担负了财政和银行的双重职能,应当把各项革新改造资金管起来,以利于全面反映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规模和经济活动情况,核算经济效果,调剂资金余缺,有计划地合理地安排、管好用好基本建设和革新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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