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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剥削阶级是什么时候消灭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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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10
第5版()
专栏:

我国的剥削阶级是什么时候消灭的
陈中立
怎样算是消灭了剥削阶级以及我国的剥削阶级是在什么时候消灭的?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就要弄清楚到底什么是阶级,什么是划分阶级的标准?消灭阶级的标准和划分阶级的标准是否应该一致?
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回答是明确的。阶级是一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是一个经济范畴。就是说,阶级的存在是同一定的生产关系、特别是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相联系的。社会分裂为阶级的根源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阶级差别的基本标志,就是它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
所以,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阶级划分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从经济范畴来划分,就是以生产关系、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为标准。
诚然,阶级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上产生以后,也会在政治方面和思想方面得到反映。但是,这决不意味着阶级的划分除了经济标准以外,还有政治的和思想的标准。因为,我们知道,一个阶级的政治态度、思想观点是由他们的经济地位决定的,是一定经济地位的派生物,而不是相反。既然如此,那末,怎么能把这种派生物,第二位的东西,又当作划分阶级的客观的物质的标准呢?那不成了资产阶级思想决定了资产阶级的存在吗?
那末,消灭阶级的标准和划分阶级的标准,是否应该一致呢?我认为,应该一致。因为,任何一个阶级的存在,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标志;如果这种物质基础和标志被消灭了,这个阶级作为阶级也就不复存在了。这是客观事实。划分阶级只有一个经济的标准,消灭阶级也只能有一个经济的标准。所以,如何看待我国(除台湾外,下同)的剥削阶级有没有消灭,是什么时候消灭的,又是怎样消灭的,也就应该从经济关系方面去看,从生产关系、所有制关系的变化方面去看。
消灭剥削阶级的生产资料占有制,是消灭剥削阶级的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对于我国不同的剥削阶级,我们采取了不同的具体做法。对于外国帝国主义的工具——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我们采取了没收的办法,没收官僚资本。这个任务,在全国解放后,很快就完成了。这个阶级也早在中国大陆上消灭了。
对于封建地主阶级,我们是通过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没收他们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分给广大农民的办法来解决的。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是在一九五二年底胜利完成的。在那时,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作为阶级的地主阶级也就消灭了。
对于富农阶级,我们是分两步走的。第一步,是在土改运动中,征收富农阶级多余的生产资料,这就大大削弱了富农阶级的经济基础。从那时起,富农阶级已开始处于消灭的过程中。第二步,是通过农业合作化,彻底改变了富农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所以,在一九五六年,经过农业合作化以后,作为阶级的富农阶级也就被消灭了。
资本家阶级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它的特殊性。在民主革命时期,它既有剥削无产阶级的一面,又有反对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一面。到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它一方面继续剥削无产阶级,另一方面又拥护宪法,并表示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一部分。所以,对于资本家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我们是采取了赎买的政策解决的。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和一九五六年上半年,我们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并且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到这时候,我国的最后一个剥削阶级——资本家阶级作为阶级也就不再存在了。
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在我国的消灭,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的。这个过程是从武装斗争夺取政权开始的。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结束了剥削阶级在中国的政治统治。尔后又经过清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一系列斗争,到一九五六年三大改造胜利完成,最终消灭了剥削制度,才将各个剥削阶级逐个加以消灭了。
正是根据这些客观事实,一九五六年九月,在我们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及时地正确地指出:“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今后的主要任务,就是“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遗憾的是,“八大”的这些正确论断,后来没有能够坚持。所以,今天我们弄清楚我国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到底是什么时候消灭的,对于我们正确地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实现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坚定不移地搞“四化”建设,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目前有些文章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譬如,有的同志认为,消灭了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占有制,只是消灭了它们作为阶级的经济基础,还不是消灭了这些剥削阶级。只有再经过长时期的斗争和教育,使原来的剥削阶级分子中的绝大多数人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以后,才能说是消灭了这些剥削阶级。就我国情况说,在他们看来,只有到今天,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才不再存在了。他们认为,消灭剥削阶级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变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剥削阶级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二是消灭作为剥削阶级的社会力量,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和对剥削阶级分子的改造。
这种观点,我认为是不能同意的。首先,它把阶级消灭的标准和阶级划分的标准割裂开来了。阶级划分只有一个经济标准,到目前为止,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但是,对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被消灭,是否仍然应该坚持一个经济标准呢?如前所讲,我认为,仍然应该坚持只有一个经济的标准。一个剥削阶级赖以存在的经济关系被消灭了,也就意味着这个剥削阶级作为阶级被消灭了。这种剥削的经济关系是什么时候消灭的,那末,赖以存在的这个剥削阶级作为阶级也就是什么时候消灭的。可是,持上面那种观点的同志认为,消灭了剥削的生产关系,只是消灭了剥削阶级的经济基础;消灭剥削阶级,还要消灭作为剥削阶级的社会力量。这就是说,除了经济标准以外,还有一个消灭“社会力量”的标准。所谓“社会力量”,除了经济的“力量”外,不言而喻,还有政治、思想的力量。而镇压“反抗”和“改造”,其主要内容也应该是指政治、思想方面的。这样说来,“社会力量”的标准,实际就是政治、思想的标准了。这是不科学、不正确的。
剥削阶级的生产关系、所有制关系明明已经被消灭了,但是还不承认它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还要加上一个消灭它的“社会力量”,这不就清清楚楚地否定了阶级消灭的经济标准吗?
把对剥削阶级分子的改造看成是消灭剥削阶级过程的一个方面,实际是把消灭剥削阶级和改造剥削阶级分子这样两个不同的问题混为一谈。尽管消灭剥削阶级和改造剥削阶级分子的工作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党历来采取了消灭剥削阶级和改造剥削阶级分子相结合的方针;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一方面,我们的任务是要消灭地主和资本家之为阶级,而不是消灭地主、资本家个人。就是说,剥削阶级要消灭,而对剥削阶级分子则是改造的问题,把他们改造成为新人。
另一方面,我们党也从来没有把剥削阶级分子改造的情况,看作是这个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有没有被消灭的依据或标志。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封建地主阶级,除个别地区以外,也已经消灭了”。同时,又指出:“原来剥削农民的地主”,“正在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这里非但没有把多少地主已经改造成为新人作为地主阶级消灭的前提或标志,而且是说,阶级
“已经消灭了”,分子“正在被改造”成为新人。
如果把人的改造也作为剥削阶级有没有消灭的标准,这里就会发生一些问题:改造好了的标准是什么?到底改造好了的分子要占多大比例,才算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了?这就会把阶级消灭的标准导致到主观随意性方面去。
第三,把“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作为消灭阶级的一个方面或标志,也是不科学的。而且势必会把剥削阶级的消灭和阶级斗争还存在这样两个不同的问题混为一谈。
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是个阶级斗争的问题。对于剥削阶级的反抗,必须作具体分析。拿我国的地主阶级来说,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要推翻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地主阶级也用它整个的阶级力量进行了反抗。那时的斗争是非常尖锐激烈的。经过长期的武装斗争,我们摧毁了地主阶级的武装和政权,建立了新中国。建国后,在土改时,地主阶级虽然还存在,但它的力量已大大地削弱了;至于土改以后,除局部地区外,只有部分的地主分子还有各种形式的、参差不齐的反抗。这说明通过土改,消灭了地主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以后,地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不再存在了。土改以后,虽然还有各种形式的地主分子的反抗,但这只是地主阶级残余分子的反抗。对于这些残余分子的反抗,当然还要镇压,但决不能因此说地主阶级还没有消灭,还在那里作为阶级进行反抗。
至于我国的资产阶级,由于我们对它采取了正确的赎买政策,在很少社会震动的情况下,胜利地完成了和平变革资本主义经济的历史使命。当然,这里并不是说资产阶级对于社会主义革命没有反抗,但是我们必须恰如其分地估计这种反抗。尤其在一九五六年完成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以后,这种反抗更只是在某些残余分子中发生着。所以,我们决不能因为它的某些残余分子还有反抗,就说资产阶级作为阶级还存在,还在反抗。
到这里,有的同志也许会说,既然我国的剥削阶级早在一九五六年就消灭了,为什么到现在才宣布呢?我们说,什么时候宣布的,并不能说明就是什么时候消灭的。而且,前面已经提到过,在党的“八大”上已经明确宣布:地主阶级已经消灭了。由于当时三大改造刚刚完成,所以没有明确宣布富农和资本家作为阶级也已经消灭,只是提到它们的成员正处在由剥削者转变为劳动者的过程中。正是由于后来也还没有宣布这些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再加上指导思想上的失误,把一个本来已经解决了的问题又重新提了出来,并且强调到不适当的地步。其结果一方面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另一方面大大影响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工作。这正是我们要认真吸取的经验教训。所以,在我们对林彪、“四人帮”的斗争已取得全国范围的基本胜利后,党中央正式宣布,作为阶级的地主阶级、富农阶级、资产阶级已经消灭了;阶级斗争还存在,但不是主要矛盾;我们的中心工作就是要实现四个现代化。这是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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