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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指挥搞高产,置工人生命安全于不顾 松树镇煤矿二号井发生严重爆炸事故 吉林省委、煤炭部、劳动总局、全总进行调查正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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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12
第3版()
专栏:

违章指挥搞高产,置工人生命安全于不顾
松树镇煤矿二号井发生严重爆炸事故
吉林省委、煤炭部、劳动总局、全总进行调查正严肃处理
新华社北京一月十一日电 吉林省通化矿务局松树镇煤矿二号井,在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发生严重瓦斯爆炸事故,死伤数十人。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委立即组织了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煤炭部、国家劳动总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也对事故进行了调查。目前,对这次事故的责任者正严肃处理中。
据联合调查组的同志介绍,松树镇煤矿二号井一九七九年的计划是生产原煤四十七万吨,但是,由于采掘失调,去年一至十月份只生产了三十六万多吨。为了补足欠产,矿领导人决定,从十一月一日开始,要在没有形成生产系统、没有制定作业规程的五○六采区采煤,搞“高产会战”。为了突击高产,采区的回风道和中间巷道的煤柱被全部采掉,形成采空区达二千二百平方米,造成了大量的瓦斯积聚。从十一月一日至二十三日,共有六十八个班生产,其中四十一个班的生产是在瓦斯超过限度的情况下进行的。看到这种情况,瓦斯检查员曾多次向井长、井调度员提出要停止生产。但他们都不予理睬。十一月十二日,矿副总工程师也向副矿长兼二号井第一井长李允松提出停止生产,但李允松不仅不接受,反而指责矿副总工程师推卸责任。十一月二十一日,驻矿安全监察处、矿通风保安科和技术科通知二号井副井长刘长河,五○六采区生产规程、措施有问题,不能批准生产。刘长河把这些部门的意见转告了李允松。李允松听了竟在二井技术室召开矿、井有关人员会议上,提出五○六采区为什么不能批准生产。在会上,矿有关部门又一次严肃指出,五○六采区违反作业规程审批程序,搞“先斩后奏”不行,要采取果断措施。然而,李允松却置工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坚持继续干。矿、井领导人还一再召开誓师动员大会,违章指挥,搞“高产大会战”。五○六采区十一月份计划日产四百一十吨,按供给的风量计算,只能日产三百六十一吨。而矿、井主要领导人却向工人提出,如月产达到一万八千吨,加发奖金二千元;月产二万吨,加发奖金三千元;超过二万吨,奖金还可增加。
由于这个矿、井的某些领导人只要煤炭高产,不顾工人安全,造成了这次严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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