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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蔫涨”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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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12
第3版()
专栏:思想杂谈

“蔫涨”小议
永生
“不怕明涨,就怕‘蔫涨’。”最近在全国各地进行的物价大检查中,大量事实表明,群众担心的物价“蔫涨”,非但存在,而且相当严重。所谓“蔫涨”,是指违反国家物价政策的擅自涨价、变相涨价之类。
“蔫”,本意原是“花草枯萎,颜色不鲜”。那么,“蔫”和“涨”有什么关系呢?原来这种“涨”,有点象花枯草萎变蔫的过程,变化于不知不觉中。这种“蔫涨”,人们十分反感。
广大消费者早已感到,不少日用工业品换个商标、编号,改个花型、颜色,变个式样、包装,质量相同,但价钱却涨上去了。在一个城市里,羊毛拉绒围巾,原来每条零售价十元八角,后来编号变了,就提到十二元;有的洗发膏,原为玻璃瓶三百二十克装,每瓶零售价二元五角五分,后改装塑料瓶三百一十克装,量少了,价钱却涨到三元三角五分。最典型的是炸豆腐泡,由方柱形变成三角形,每斤由六角三分涨到七角八分。也有的是短斤少两,份量不足。有一个城市的副食系统抽查包成小包的淀粉、杂拌糖、小食品等一万三千三百包,份量亏将近五分之一。消费者虽然不带秤去买东西,但份量少了却是感觉到的。这也是群众非常讨厌的一种“蔫涨”。
物价“蔫涨”,群众反应颇为强烈。他们说:“按国家规定提价,涨在明处,有补贴。各行各业变相涨价,人民吃暗亏,怎么得了?”
当然,“蔫涨”的原因比较复杂。有原材料提价需要调整的因素,有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的因素,有度量衡器不准的因素,但主要原因是,有些工商企业通过变相涨价来扭亏增盈,掩盖其经营管理不善的缺点,有的甚至是为多发奖金。这种做法虽然最省力气,能得小利,但它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政治上,它损害了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和服务业的信誉;对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也很不利,是应该认真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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