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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变相的买卖婚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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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14
第3版()
专栏:婚姻·家庭·儿童

制止变相的买卖婚姻
前段时间,我回到广西平南县马练公社探亲,发现当地买卖婚姻十分严重。
我有个同学结婚,花费十分惊人。结婚前经媒人介绍,第一次和女方在街上会面(女方有六人随同),单招待吃饭和给客人送东西,就花了近四十元。过几天,女方又到男方看房屋(随同三人),住了三天,每餐鱼肉或鸡鸭相待,又花四十多元。这以后,给女方买衣服
(衣服十套、鞋六双、毛线衣一件)及日常用品又花了二百二十多元。结婚时,除给女方父母现金六百元外,还送猪肉一百五十斤、大米二百斤、酒一百斤。还送给媒人五十元。结婚时办了十多桌酒席,又花了一百八十多元。前前后后,一共花了人民币一千多元,不但把他家的老底花光了,还欠了近四百元的债务。婚后生活相当困难,整天发愁。类似情况甚多,往往造成婚后两口子为经济问题争吵。
希望当地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这种变相的买卖婚姻。
解放军某部 黄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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