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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芦苇原料基地不宜划归社队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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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15
第3版()
专栏:建议

造纸芦苇原料基地不宜划归社队管理
最近,一些地方如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吉林省等已经或准备把国营造纸芦苇原料基地划归社队管理。这样做,势必影响芦苇的生产,更不利于芦苇基地的发展,应当坚决制止。不然,会给造纸工业的生产和发展造成严重后果。
多年来,由于芦苇管理体制多变,机构不稳定,造成了“只割不育,只用不管,只毁不建”,面积大减,产量下降,影响造纸生产的发展。据十三个省、市、自治区的重点芦苇区统计,建国初期,约有芦苇面积一千四百万亩,目前芦苇面积仅有四百七十九万亩,全国苇浆占全部纸浆的比重,比一九五七年下降了百分之十六。辽宁省盘锦苇田,原有一百六十万亩以上,一九五五年和一九六八年两次由轻工业部门转给农业管理,结果八十六万亩苇田被毁掉,使营口、金城、丹东苇浆厂生产长期吃不饱。湖南省沅江县一九五八年建立国营苇场,一九五九年芦苇产量比上年度增长一点零八倍,一九六○年苇田下放到社队后,毁掉芦苇种田,芦苇几乎搞光,芦苇产量一年下降百分之八十,两个苇场发生亏损十万元。一九六五年县里把下放的苇田又收归国营苇场经营管理,一九六六年芦苇产量又比一九六五年增长一点零三倍。可见,专业化集中管理,比社队分散管理优越得多。
轻工业部造纸局生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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