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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办起林工商联合企业 改革管理体制,把林业建设、木材加工、产品销售有机地结合起来,效果很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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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16
第2版()
专栏:

广西办起林工商联合企业
改革管理体制,把林业建设、木材加工、产品销售有机地结合起来,效果很好
编者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林、工、商联合经营,把各个环节的林木剩余物综合利用起来,既能提高林木利用率,做到物尽其用;又有利于提高森林的覆盖率,增加森林资源,是科学营林的一个好办法。
这项改革对于解决林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难题,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不断满足社会对林木产品的需要,起到了显著作用。广西的作法,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本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中,为了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利用率,适应工农业生产建设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积极改革林业经济管理体制。他们把林业建设、木材加工、产品销售有机地结合起来,办起林工商联合企业,效果很好。
广西的林业生产,过去由于经营林业的办法不对头,管理体制上的矛盾十分突出,在森林采伐、木材经营管理、原木加工和产品销售等方面,存在着多头经营、各行其是的现象,木材浪费严重,市场木制品缺少。据不完全统计,南宁市内一年需要木材六万立方米左右,全市有木材加工厂三十八家(还不包括很多机关、厂、矿自设的木材加工单位),制材能力达十七万多立方米。一方面大家都“吃不饱”;另一方面,由于分散供应原木,各单位加工剩余的板皮、边角等废料,不能充分综合利用,许多材料被浪费掉了。全市原木利用率只有百分之六十左右。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自治区党委、革委会支持改革历来林业多头分散经营的老办法、老框框,决定由林业局与计委、建委、物资局、南宁市委共同协商,并批准把南宁市建委、林业、物资系统所属的木材加工厂进行改组、合并、调整,与南宁市附近的林场联合,以林场为基础,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林工商联合公司,开展综合利用,实行产、供、销联合经营,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
实行林工商联合经营,是林业经济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自治区党委、革委会决心很大,要求排除障碍,加快步伐,做出成果。林业局本着这些精神,去年八月份以来,首先抓了基建木材的统一经营、集中加工、供应门窗等成品半成品工作,同时进行综合利用。现已初见成效。
一、调整了木材加工行业,节约了人力、物力。建委系统过去有九个木材加工厂(车间)搞基建木材加工,经过调整,只保留一个加工厂,调出三百多名职工充实了任务繁重的施工队伍;同时,还腾出一大批机械设备和厂房、场地等,用于发展大板构件等其他生产。
二、提高了木材利用率。调整改革以后,由于集中加工,生产纤维板的原料增多,到去年十二月底,已生产纤维板一千八百多吨,超过了前年全年的生产量。用废料生产的人造板,就顶替原木五千四百立方米。
三、提高加工效率,增加木材产品。过去几十个木材加工厂(车间)分散加工,很多厂吃不饱。比如林工商联合公司的第一木材加工厂,原属建委,生产能力较大,但每年只有三、四个月的生产任务,职工的积极性发挥不出来。去年八月调整改革以来,让这个厂集中加工基建用材,生产面貌焕然一新。十二月份与七月份相比,制材量增长一点二倍,门、窗产量增长五点七倍,产值增长一点八倍。
四、方便了用户。过去,用户需持木材指标四出找货,原木送到工地,有时木材品种不合施工要求,还得东求西告,自行兑换。现在,只要把指标交给林工商联合公司,用户就能按合同提到成品或半成品,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成本,每立方米木材可节约七元左右。
五、林场有了经营自主权,间伐、采伐的大量小材和剩余物得到充分利用,收入增加,用于发展森林和改善职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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