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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关于长城电磁线厂改为秦川拖拉机厂的情况报告(摘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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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17
第3版()
专栏: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长城电磁线厂改为秦川拖拉机厂的情况报告(摘要)
长城电磁线厂是在“三五”期间,一机部同我省商定迁来的一个项目。到一九七四年底,五年共完成投资八百一十七万元。一九七四年生产电磁线一百二十吨,裸铝线三百四十六吨,总产值二百七十五万元,当年亏损三十万元。
一九七五年,为了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省机械局提出,将现有工厂加以改造后生产拖拉机,可以省投资,上得快。经过对几个工厂分析比较,选定了长城电磁线厂。当时考虑,国家安排我省电磁线全年生产任务五百吨,加上地方来料加工总共为一千吨左右,而西安电缆厂和西安新城电磁线厂已有电磁线生产能力一千六百吨,长城电磁线厂改产拖拉机,不影响电磁线生产任务的完成;长城电磁线厂系省属企业,省里可以调整生产方向。这个方案,经当时省委肖纯等同志和省计委同意,省机械局于一九七五年三月发出通知,将长城电磁线厂改为秦川拖拉机厂,同时抄报了一机部。同年秋季,一机部的同志来西安,对改产问题正式提出不同意见,省机械局在说明有关情况之后,表示不好再作变动。
在选择拖拉机机型时,原打算采用“铁牛—55型”。后据一机部技术部门介绍,这种机型落后,我国新设计的六十马力拖拉机指标先进,且配套的柴油机准备安排在西安生产,因此按六十马力的机型安排了设计和试制工作。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一机部负责同志讲,六十马力拖拉机虽然指标先进,但制造技术不过关,不如“铁牛—55型”性能可靠,“铁牛—55型”的专用设备可按天津拖拉机厂的仿制,可以缩短试制时间。于是又改按“铁牛—55型”进行调查研究。不久,第三次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确定,“铁牛—55型”为过渡产品,山东“泰山—50型”轮式拖拉机为定型中的发展机型。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安排,西北五省、区组织会战,协作生产五十马力轮式拖拉机。由于机型设计的变更,原来为生产六十马力拖拉机和配套发动机的专用设备和部分在制品积压闲置,造成损失约六百多万元。
在长城电磁线厂改为拖拉机厂的问题上,我们认为,根据当时具体情况,改变产品方向,在今后的地方工业调整上也是难免的。当然,在改变原定产品方向的时候,事前未同一机部商议,直到发改产通知时才抄报一机部,这是不妥当的。在试制拖拉机过程中,由于机型选择多变,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这个教训,我们要认真记取。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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