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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类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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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22
第5版()
专栏:法律知识

谈谈类推
我国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可以比照刑法分则中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这就是类推。
我国刑法为什么要规定类推呢?这是因为:第一,犯罪的情况十分复杂,形式也各种各样,作为第一部刑法,不可能将所有的犯罪形式包罗无遗。第二,我国刑法是根据同犯罪作斗争的已经成熟的经验制定的。随着四化建设的进行,犯罪也会出现一些与前不同的形式和特点。为了及时地同这些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犯罪作斗争,刑法允许适用类推是必要的。这样规定,可以避免经常改动刑法,使刑法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类推,是不能离开刑法的有关规定乱推的。就是说,适用类推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①适用类推定罪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予刑罚处罚的行为;②适用类推定罪的行为,必须是刑法分则条文中没有明文规定的;③必须比照刑法分则中最相类似的条文,否则不能类推;④凡是适用类推的案件,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些说明,我国刑法对适用类推的规定是极为严格的。它既有利于打击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又能有效地防止滥用类推、随意出入人罪的现象发生。 (阴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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