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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平衡与不平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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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24
第5版()
专栏:

论平衡与不平衡
世界上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都是既平衡又不平衡,都是在平衡与不平衡的对立统一中存在和发展的。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中曾经流行一种观点,似乎平衡是一种消极的保守的东西,只有不平衡才是积极的、革命的。
事实证明,片面强调不平衡的作用,否认平衡的作用的观点,不仅在实践上极端有害,在理论上也是十分错误的。恩格斯曾经指出:“物体相对静止的可能性,暂时的平衡状态的可能性,是物质分化的根本条件,因而也是生命的根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63页)为什么平衡状态对事物的发展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呢?第一,事物发展中的平衡状态,反映了该事物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的质的稳定性。否定了事物的相对静止或相对平衡,事物就不可能存在;第二,正是由于相对平衡的存在,有平衡和不平衡的交替,事物的发展才显现出阶段性来,才有千差万别的具体形态,才使事物的运动和分化成为可能;第三,平衡表现着矛盾诸方面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和互为存在的前提,因此它才能对事物的发展起着“根本条件”的作用。
现实生活到处表明了相对平衡状态对事物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性。由于地球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人类才能保持正常的生活和劳动;如果地球失掉平衡,在太空中到处游荡,或者时刻发生地震、火山爆发,不仅人类的正常生活和劳动成为不可能,地球本身也将不复存在了。在人体内部的各种器官组织之间,在人体与外部环境之间,必须相互协调,保持经常的动态平衡,这是人体健康发展的根本条件。一旦这种平衡遭到破坏,新陈代谢不能正常进行,人就会生病甚至死亡。
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来看,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各企业之间,都是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着的。不可能设想,工业可以脱离与农业的相对平衡而单独发展;也不可能设想,钢铁工业可以脱离与煤、电、采矿、运输等部门的相对平衡而孤立地“跃进”。因此,在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各个环节之间建立相对的平衡,建立协调的比例关系,是社会主义经济高速度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要条件。建国三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按比例,才有高速度。什么时候比例关系比较协调,综合平衡搞得比较好,国民经济发展就快;什么时候比例失调,平衡遭到人为的破坏,国民经济发展就慢,甚至会出现生产停滞、倒退的严重局面。
正确地理解平衡与不平衡这对范畴的实质和意义,可以使我们对矛盾运动的一个重要方面——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关系,有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从而可以正确地把握在什么条件下应该建立和保持矛盾诸方面的相对平衡;在什么条件下应该自觉地对不平衡加以调整,使旧平衡过渡到新的平衡,以促进事物的不断发展。
(摘自《哲学研究》1979年第12期,作者吕英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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