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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委员会通令各地 谢绝捐献公债 政府充分保证按期归还本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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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10
第1版()
专栏:

  财经委员会通令各地
谢绝捐献公债
政府充分保证按期归还本息
【新华社九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日前发出通告,指示各地财委,对捐献人民胜利公债者,一律婉言谢绝。在人民胜利公债发行过程中,个别地区即有部分人士愿将公债捐献政府情事。中央财经委员会当时即认为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第一期的推销工作已接近完成,此项公债为人民政府在目前财政困难时期,向人民举办的一种借款,政府有充分的保证,将来定可按期归还本息。认购公债的人民,应把此项公债当作极可靠的财产。这些捐献公债人士的动机固然是拥护政府,但如政府予以接受,即可能影响公债的信用,使有些人产生不必要的顾虑,故已通令各地婉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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