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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鸿昌执法灭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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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24
第8版()
专栏:

吉鸿昌执法灭亲
陈清毅
民族英雄吉鸿昌将军当年有一亲侄儿,名叫吉星南。此人敲诈勒索,奸淫妇女,成了横行乡里的“花花太岁”。一次,为姘一女人,竟将她的丈夫用药毒死。被害者的亲属当即上告。腐败的国民党地方政府,为掩人耳目,表面上把吉星南扣押,实际上是保护起来。
一九二八年春,吉鸿昌赴南京途经家乡扶沟县吕潭镇,听说侄儿欺压群众、姘女害命之事,怒发冲冠。经查访落实后,他就驱车来到县衙。县衙大小官员列队欢迎,备酒宴款待。吉鸿昌谢绝吃喝,开门见山地说:“我是为侄儿的事来的,稍停即走。”县官赶忙献媚道:“好说好说,将军若想把贵侄儿携走,正中鄙官下怀,现即奉送。”吉鸿昌听后冷笑一声,讥讽道:“你们这些法官当得不错啊!平民百姓犯法,你们严惩不贷,甚至株连九族;地主官吏犯法,可使钱财通神,你们贪财免罚;将相贵族犯法,你们不敢过问,还要偏袒庇护。难怪老百姓说,‘堂堂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在座各官听后目瞪口呆,还没琢磨透这番话意,只听吉将军又说:“好吧,请把我侄儿交来。”吉星南见叔父亲来招领,更加趾高气扬,得意洋洋地跨进了汽车。
汽车飞驰至吕潭镇外,吉鸿昌推侄儿下车,抓住衣领,严词历数其罪行。吉星南吓得浑身发抖,连声哀求宽恕。吉鸿昌厉声喝道:
“你仗势欺人,无法无天,姘妇害命,该当死罪。今天是认法不认亲,执行枪决!”随着三声枪响,吉星南一命呜呼。消息传开,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纷纷称赞吉鸿昌大义灭亲的行动。
〔编者附记〕解放军某部罗思孝、郭新昌、朱圣亮、冯中申等同志来信,建议转载今年一月八日《河南日报》刊载的吉鸿昌烈士执法灭亲的文章。信上说:我部很多领导干部看过此文后深受启发,一致感到对当前严肃法纪,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执法、教子守法等方面,确有可资借鉴之处。我们接受读者的建议,转载了这篇文章,并且感谢读者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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