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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各地维护人民币的统一市场 禁止外币在国内市场流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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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27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要求各地维护人民币的统一市场
禁止外币在国内市场流通
新华社北京一月二十六日电 国务院最近批转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维护人民币统一市场禁止外币在国内市场流通的报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
国务院的文件指出:维护人民币的统一市场,禁止一切外币在国内市场计价流通,维护社会主义的金融秩序,这是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大问题,在筹集资金、引进外资工作中必须引起足够注意。决不能为了多得一些外汇,而本末倒置,因小失大,破坏统一的人民币市场。各省、市、自治区如有流通外币的,要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极少数单位有必要直接收取外币的,应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要把收取外币的单位压缩到最小限度。
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银行的报告规定,除经国务院批准的专门接待外宾的宾馆和机场设立的外币商店外,其他地方一律不得以外币计价和收取外币。中国银行发行外汇兑换券以后,所有现在经过批准可以直接收取外币的单位,也不得以外币标价和计收外币,应改用人民币标价,收取外汇兑换券。
这个报告还要求中国银行加强口岸的外币兑换工作,办好发行旅行支票和外汇兑换券的工作,以方便华侨、外宾。外币的黑市买卖,必须严格取缔。未经批准擅自用外币标价和在交易中直接收取外币的应以扰乱金融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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